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

誰能代表誰?

有一種定義不明的爭議現象,姑且名之為〝澳門的鄉愁〞,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引起爭議,但喧嘩過後又永遠不會有具體結果,只剩下一些嘆息和傷春悲秋的零碎記憶。
澳門回歸二十年,其中一項有趣的轉變就是〝澳門人〞的身份意識開始確立,從前我們很多事情都依附在香港,本土也沒有表演空間讓有才華的人發光發熱,對於有外地明星名人來澳宣傳或獻技,我們都求之不得,不會抗拒。近年,一些公益活動涉及推廣〝澳門〞形象,主辦單位會邀請外地人士唱主題曲、拍宣傳片、擔任推廣大使或代言人,公眾就會有反應:〝這些演藝名人又不是澳門人,他們憑甚麼代表澳門?澳門又不是沒有人才,為甚麼要聘用這些外地人來代表我們?〞
一旦有人提出這樣的質疑,主辦單位就會說:〝我們已經預留了一些環節讓澳門的人才參與,只是這次大型活動要吸引不同地區的人士,所以請一位有廣泛號召力的人士來幫忙,也是合情合理的。〞於是,〝身份之爭〞就被轉移視線變成〝誰人不夠紅〞、〝誰有叫座力〞的實力討論,加上澳門公眾的反應通常是在網上簡單表達,不會有進一步的跟進行動,所以每次這些〝澳門的鄉愁〞可能只會被視為小風波,辦活動的人也不會把這類意見記在心上。
這樣的事每隔一段日子就會重演,反映了在很多主辦單位的眼界中,追求宣傳效果足以蓋過一切,可以無視公眾關於〝澳門人身份〞的意見和討論,近來有些單位更進步到把爭議聲音都當作宣傳的成果了。不過這種崇尚名牌的策略,犧牲的卻是本澳相關從業員的名聲和市場定位,經常被主辦單位明示或暗示號召力不足,那種挫敗感連公眾都感受得到,真是情何以堪!
(刊於2019年2月27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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