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搬電單車

我家附近有一中學,學校門口設有免費的電單車泊車區,由於有太多學生駕電單車上學,泊車區經常都泊滿車子。每天上班途中,我都會見到一些學生把自己的電單車停下來,動手把人家泊好的電單車搬過一旁,有時甚至會把人家的車子拉出來,好讓自己的車子可以泊進去,然後再把人家的車塞到旁邊的位置,甚至推出泊車區外。

這當然不是那家學校獨有的事情,澳門的大街小巷每天都有這種搬電單車的行為,有時唯我獨尊的電單車駕駛者為了要覓得車位,也不理會阻塞交通,隨意把車子停在路上,然後下車慢慢挑選可以搬動的車子,真的太擠了便不厭其煩搬動三四部車,也不理人家是否可以取回車子,總之方便自己才是正經事,好不容易騰出了位置,再慢條斯理地泊好自己的座駕,安心地離開。可能人們對此早已習以為常,搬車的人不覺得有問題,被搬車的人也不見得可以有什麼跟進措施,反正今天你搬我的車,明天我搬你的車,有來有往,無分對錯,於是搬電單車的行為好像變得情有可原,變得符合現實,變得非如此不可,變成一種風氣。

問題是,這真是正常的事情嗎?

人們為了一己方便,可以破壞泊車區先到先泊的秩序,可以把人家泊好的車子隨意搬動,可以把人家的車子推出合法泊車區外。另一方面,人們依法泊在泊車區內的車子,根本得不到保障,隨時會被人搬動或搬走,車的安全度不高,車主的安全感更低。更奇怪的是,這種事情並非個別一兩位車主的操守問題,而是在各區普遍出現的情況。

我每天看到那些中學生在搬同學的電單車,總不明白他們為何非要把電單車泊在學校門口不可(五十米外即有另一泊車區),我更想知道他們的公民教育老師會如何分析這種行為,為何這種事情天天在發生,卻不會有人糾正,難道種事已被視為正常?

在這種大家已經見怪不怪的小事情中,我們可以見到制度的崩壞,執法者的顢頇,車主的自私與莽撞、無助與無奈,還有旁觀者的沉默。這就是澳門和澳門人的正常生活狀態,看不到改變,談不上改善,小事尚且如此,大事又能怎樣?

(刊於2012年4月18日澳門日報新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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