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補上一筆

較早前我發表了一篇名為給抄襲者的文章,其後收到一位自稱「教育人士」的讀友的留言回應,因為對方向我提出一些問題,我覺得可以詳盡回答,因此我會結合自己從前有過的幾年教學經驗和求學時期自發參加徵文比賽的經驗來回應這位「教育人士」。

以下是「教育人士」的留言:

致寂然:
抄襲=複製+貼上?

試想想抄襲者的心情吧!我想也是比賽所"累"的,
比賽原意是什麼?現在,比賽淪為學校之間爭名奪利的工具.這一點,教師也是十分無奈("上頭比壓力,辛苦既係學生."),如果真的要怪責別人,那最大的罪魁禍首就是舉辦比賽的人士.為何你又不談這點呢?原因在何處?我想"寂然"比我更清楚.

從中得知這是社會的問題.抄襲行為固然不當,但怪責也不見得好."天下文章一大抄"這是眾所周知,他們也真的太笨,抄也抄得高明一些吧!不過,我並不是在鼓勵抄襲人士和風氣.況且,何謂抄襲?從樓主的思想也不見得清晰.不然你也不會交給其他評判或大會定奪.而相同理念,不同的表達方式就不算抄襲嗎?如果是,我想"法律已不再是法律"了.

教育人士上


以下是我的回應:

教育人士:

你好,拜讀你的留言,令我感觸良多,首先感謝你花了時間讀我的文章和寫下認真的留言。

因為專欄文章有字數限制,我難以把所有感想一一寫出來,難得你熱心留言,我希望把自己的想法毫無保留盡量寫清楚。

你說到徵文比賽淪為學校之間爭名奪利的工具,我想跟你分享的是我以前的學習和教學經歷。我在求學階段參加過這個徵文比賽,因為這個比賽而讀了一些書,也得過獎項,有一段時間我應報館之邀定期提供書評,成為我畢業後一份收入不錯又可以自我增值的兼職,對於這個比賽,我是比較有感情的,因此看見學生抄襲,我特別痛心。

此外,參加徵文比賽是爭名奪利還是培養學生,絕對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但我傾向相信對教育有熱誠的老師會好好把握這樣的比賽機會。我自己也當過語文教師,指導過學生參加讀後感徵文比賽,我也有過討厭工作太多比賽太多的時候。然而,回想我當指導老師的時光,我至今還感到快樂,也認為那是我教學生涯中最有意義的工作。

我才不管學生在比賽中的成績,反正比賽的輸贏只是一時之事,學生可以多讀幾本書,能培養他們持久的閱讀興趣才是這件事的最終目的。在指導學生的過程中,我會帶學生去書店買他們喜歡的新書,在他們閱讀期間可以來找我討論,當他們寫完讀後感我會逐篇點評,一般會以書面或面談的方式指導修改文章的方向,在他們修改好之後我還會就他們的文章寫出我的讀後感。我用了很多時間做指導的事,也真的在這件事中體現到教學相長的好處。我老是在想,學生可以透過比賽的要求而多讀一些課外書,動腦筋總結閱讀所得,無論結果如何,都不會是壞事。同時,有些學生也不一定會知道自己有寫作的長處,老師透過指導比賽來選拔或提高學生的水準,得益的始終是學生。

之所以要把自己的經驗寫出來,無非想讓你了解我對抄襲之事的不解,多讀幾本書不會令學生受損的,盡力指導學生閱讀課外書,也是一位教師的應有之義。其實即使沒有比賽,在語文教學的課程內都理應有指導學生閱讀課外書和寫讀後感的環節,我知道有些學校根本沒有特別為比賽而刻意準備,只是把學生平時的作業交來參賽(我認為這也是好事)。因此我比較不明白你說「上頭比壓力,辛苦既係學生.」這句話的意思。學生多讀一本書,多寫一篇文章就說辛苦,這就不禁令我疑惑:說這句話的教育工作者是希望學生成材,抑或只想自己照本宣科準時收工?

你說舉辦比賽的人士是罪魁禍首,這是不公道的,以我對這個比賽的了解,他們只是希望透過比賽來推廣閱讀風氣,鼓勵青少年寫作,何罪之有呢?除了我之外,主辦單位也在歷屆的比賽中提拔年輕的寫作人,開放園地讓他們發表作品,練習文筆。直到上個星期我參加評獎會議時,主辨單位的代表還在向我們介紹前幾屆的得獎者升讀大學之後的投稿情況。我想向你說明的是,這是一個持續舉辦了十多年的比賽,主持其事的人都是真心希望培養青少年良好寫作習慣的有心人,這些事平時不會四處宣揚,但既然你覺得我說漏了這一點,我就補上這一筆吧!

關於何謂抄襲,也許你的理解和我的理解是很不同的。我的理解是,在一個寫作比賽中,把別人已公開發表的文章原封不動地據為己有,就是很明顯的抄襲。我今次為抄襲者所花的功夫,主要在評分期間通報其他評判,以免浪費大家的時間。我也把各人所抄文章的網上連結和相關段落整理成一份資料,交了給大會,以作為取消比賽資格的憑據。我的思路是否清晰實在是很難由自己去解釋,所以我把自己處理此事的程序寫出來,希望高明的你多多指教吧!但無可否認,你那個「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觀點也相當有趣,一個受過教育的成年人說出這個觀點真是可以天下無敵的,所以我也只能佩服你的勇氣。

27 則留言:

  1. 教育界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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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人頭上一片天,也沒有什麼好遺憾的,我相信不是人人都會有另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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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咁不如叫lee位朋友建議學生出貓,
    反正考試都係逼出黎,都係學校爭名奪利既工具,仲慘過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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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嘩~嘆為觀止呀佢個句「天下文章一大抄」...
    我好深刻記得初一個年語文老師同我地講--「唔好因為人地識得引用就話人地抄,知識既學習就係識得將人地既嘢消化吸收,再轉成自己既,引用人地既觀點轉成自己既文字,咁樣先叫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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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教育界的質素下降,怎能培育優秀的人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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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致寂然:

    不好意思, 原打好的回覆不小心給我處理不當而弄消失了, 所以, 以下的只是從我的記憶中尋尋覓覓"東找一遍, 西找一遍"拼合而成.
    觀點與角度---這個觀點真的是可以說是天下無敵. 當然, 我也預料你這樣回答, 所以並不驚奇. 你是從抄襲行為出發, 我是從保護學生出發. "抄襲行為固然不當,但怪責也不見得好.",我已再次重覆了. 但很遺憾的事, 回覆者感受不一. 你的處理(怪責)手法令我感到愕然, 原因很多, 現只舉三個:
    1. 你擔保日後教師不會帶有色眼鏡去看那些學生?
    2. 你擔保往後舉辦單位不會除學校參選文章?
    3. 你擔保教師不會因此事被辭?等等

    教育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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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給JessiCa Chan

    多口說句, 教育界何來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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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給Paradoxist

    我想從事過教育界的寂然人士也不會明白你以下這番話---反正考試都係逼出黎,都係學校爭名奪利既工具,仲慘過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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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教育界的質素下降,怎能培育優秀的人才呢?

    此話何解?

    教育人士=從事教育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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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致教育人土:
    你說令你感到愕然的三個原因:
    1. 你擔保日後教師不會帶有色眼鏡去看那些學生?
    2. 你擔保往後舉辦單位不會除學校參選文章?
    3. 你擔保教師不會因此事被辭?等等

    難道作為比賽的良心—評判的人,就要因為"有色眼鏡"、"教師被辭"而泯沒公正?

    同樣道理,一個犯罪的人,我們是否要害怕他受"有色眼鏡","工作被辭",而不責怪,讓其逍遙法外?

    對不起,我真的很不明白你所站的觀點和角度。

    我也是被受壓力的教育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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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致寂然:

    最後, 現希望寂然先生/小姐能從三個問題中只回答"會或不會". 不要再轉移眾人的視線或巧妙運用其他的藉口逃避"會或不會"的回答方式.

    教育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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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致陽光老師:

    問非所答, 如果你只能答"會或不會", 我十分期待陽光老師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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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致往後引用的回覆者:

    更正一下先,
    原來我也打錯了,
    應該說擔保或不擔保.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再者,不須再在此作任何解釋.

    教育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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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哇哇哇!

    寂然同匿名大混戰!

    唔知邊個會win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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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教育人士:
    三個問題並不難答,我的答案如下:
    1.你擔保日後教師不會帶有色眼鏡去看那些學生?
    教師用有色眼鏡看學生,那是個別教師的問題,這跟我做評判嚴守標準一點關係都沒有。而學生做出近似作弊的行為,教師有責任付出更多愛心和關懷令他們改正錯處。在一個社會中,當有人犯法時,執法者難道會為免日後有人用有色眼鏡看待罪犯而聽之任之?

    2. 你擔保往後舉辦單位不會除學校參選文章?
    據我了解,主辦單位應該會把證據交給學校。學校如何處理,是學校的事。順便一提,我也是從保護學生出發,因為有個別抄襲者本來是會得勝的,他們把人家的得獎作品拿來參賽,如果沒有人發現,他們早就得逞了,若果這種事事後才被揭發,那麼大會,評判,學校,學生都處於一個更壞的景況。所以這種事及早發現及早處理,只會對學生有好處。

    3. 你擔保教師不會因此事被辭?
    我不能擔保啊!那是我的責任嗎?

    最後,我想說,教育不是一份工作那麼簡單,教育是一生一世的事業,老師的一言一行都可以影響孩子一生,在處理孩子的犯錯問題時,最好可以公正無私,讓孩子知道問題的出在哪裡,不要因為怕難怕受責而閃閃縮縮,同時,教育界並不如你形容般橫蠻,哈哈,或者我把我和你的討論寫在下一期的澳門日報專欄內,可以擔保學校不辭退老師啊!這個主意,是不是很好呢?

    我之所以在發現了抄襲行為之後高調寫出來,除了希望更多人知道,更希望這件事不會因為大家都愛臉子而不了了之,我至少要盡力令有關的學生和老師知道,這個活動是有人把關的,抄襲的行為總有一天會被揭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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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教育人士:
    因留言太多,後來才發現你自設了一個"會或不會"的答問方式給我,你何止是教育人士呢,簡直是法官大人了.你的三個問題我都不能擔保的,我有責任擔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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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致教育人士:
    原來看問題看闊點就是你的問非所答,那我只有繼續以我的愚昧,藉這空間答非所問。如果"擔不擔保"就是你看這事件的全部,我也無奈回答。
    1. 我擔保我不會以有色眼鏡看抄作文的學生,哪有學生沒過錯?從來我眼鏡都只透光明,沒添顏色。
    2. 我不是舉辦單位,不能擔保。舉辦比賽的人就是錯,真令我費解?他們是製造了勝負、製造了爭名奪利、也製造了壓力,但目的是選優。你用比賽的副作用而蓋過了比賽的真正意義,不異問非所答乎?
    3. 我更不能擔保不被辭退。每個人都要為錯誤去承擔責任,有被辭退的可能,正好是一個當老師的警惕。

    無論如何,我的微言應該答不出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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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致教育人士:

    在下愚見,無論如何,事件中的一些學生的確是抄襲了別人的文章,這是一個事實。

    閣下的意見:“抄襲行為固然不當,但怪責也不見得好”,愚不敢恭維。愚以為,抄襲一詞的英文翻譯"Plagiarize"在某程度上也能反映事情的嚴重性。"Plagiarize"的意思是剽竊,在學術界是一個極其嚴重的行為。四個月前愚在澳洲讀書時,大學的其中一個副校長由於在求學期的時候交了一篇抄襲而來的功課,事件在二十年後被人揭發,他為承擔責任而辭職。抄襲不單止是“不當”,而更是必須予以重視的嚴重行為。

    閣下認為“怪責也不見得好”,愚不同意,每個人均須為自己做過的事負責,做錯事了受到責備是應該的,問題是責備過後,要讓學生了解到事情的嚴重性。愚認同陽光老師所說,一個犯罪的人,我們難道因為害怕他受"有色眼鏡","工作被辭",而任由其逍遙法外?你的三個“擔保”,不能成為“不受責備”或者“姑息”的理由。

    愚可能也只是答非所問,靜候閣下之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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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其實呢位教育人士好明顯都係打份工等出糧既人啦~ 睇完佢講既野我對澳門D老師質素又保留多幾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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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自稱教育人士者,未必真的是教師.
    如果真的是教師,卻又用教育人士這個稱呼來蒙混,也是有古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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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致寂然:

    我往文中反覆看,
    你所理解的是:
    抄襲是不對的行為,
    做了不對的行為,
    就應該得到怪責.

    我想說的是:
    抄襲固然是不對的行為,
    怪責不是最好的方法.
    原因在於某部分教師存在著偏差行為,
    在好教師身上,
    當然很著緊地勸導學生不要再犯.
    給予他們改過自身的機會.
    但世上遇到好教師的機會你又知有幾多嗎?
    (而人性方面你又知多少呢?)
    當然,
    你可以說遇到壞教師是他們的不幸,
    但學生從來就沒有權利選擇誰來任教自己.
    而教師掌管著分數,
    你同教師過唔去即係同自己既分過唔去.
    (這方面不信你可以問問大部分的學生,
    看看他們的認為是否與我不一.)
    如果你是學生,
    你會不怕嗎?
    如果此事(扣分)事件一出,
    教師自然可以自圓其說,
    難為的只是學生.
    分數可以拿到什麼?
    從事過教學的你應該十分清楚.
    (獎學金, 別人怎樣看你等等.)

    [壞事一件足以致命.]
    人誰無過,
    錯而能改.
    就是不是能改善別人心目中再怎麼看你呢?
    當然,
    你亦可以說,
    我的職責如此,
    我對此事無憾.

    最後, 當然你可以認為我是一個曾經受過教師逼害的壞學生?

    教育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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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教育人士:

    抄襲者與我非親非故,我有什麼資格怪責他們呢!他們只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了。

    在過去的討論中,你真的投入了很多,並以一個受壓迫者的姿態出現,我看了也覺得你太辛苦了。老師好不好,成績好不好,都是很短暫的事。

    成長的路,其實很長,我喜歡見到頂天立地,光明磊落的青少年,不喜歡那些總是找藉口,總是想推卸,總是不肯面對問題的人,所以愛恨分明也不是那麼難理解的。

    一件壞事是不是足以致命呢?看看是什麼壞事吧,但可以避免的壞事大家都應該避免,累已累人的錯最好就不要犯,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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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致寂然:

    沒錯,
    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吧!
    但卻是連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都會犯錯的行為.
    (得知的Chan Teng提及的副校長, 還有很多未知的.)

    普遍人會相信那位老副校長還能在教育界工作嗎?

    教育人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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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賽事分析:

    寂然先生話:學生唔應該抄襲

    小學雞教育人士話:
    1. 你擔保日後教師不會帶有色眼鏡去看那些學生?
    2. 你擔保往後舉辦單位不會除學校參選文章?
    3. 你擔保教師不會因此事被辭?等等

    我判小學雞勝出,呢d嘢小學生最鍾意講,寂然,我估你小學畢業咗好多年啦,仲同小學仔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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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寂然老師:

    我一直留意你和那位教育人士的言論,我覺得你回應得很好,不過對方應該無論如何都不會明白你的話,可能你揭發學生抄襲的事真的讓那個人受影響,所以才會一直咬著你不放.

    我最討厭那個人自稱是教育人士,好像自己的言行都代表了整個教育界,其實一般的教師是說不出"抄襲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這種話的,有這種想法的人都枉為人師.

    最後還是要很老土的跟你說,網上的事,認真你就輸了,不要理那個人了,知錯能改不是每個人都會有的美德,早在他逼你答三個問題的時候,我已經想叫你不要理會他.這個人真的不值得你花時間理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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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致教育人士:

    你的原文,
    "抄襲固然是不對的行為,
    怪責不是最好的方法.
    原因在於某部分教師存在著偏差行為,
    在好教師身上,
    當然很著緊地勸導學生不要再犯.
    給予他們改過自身的機會.
    但世上遇到好教師的機會你又知有幾多嗎?"

    就因為他們遇到壞教師,連我們也要一起變壞,破壞罪有應得的公義?
    世上遇到好教師的機會你又知有幾多嗎?若遇上掩蓋雙眼的教育人士,又是好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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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敝人一直收看寂然的文章,看到討論心生感慨
    原因在於"教育人士"提及"你可以說遇到壞教師是他們的不幸"

    緣何"壞教師"又會走去當上"教師"
    用自己有色眼鏡的價值觀去"教導"學生
    間接讓學生變成壞學生~?
    繼而讓大部分學生都認為"教師"都是"壞教師"

    真不知道究竟誰是"壞"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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