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可以離開

我越老越覺得時間無多,不是悲觀,但要花時間的事,最好可以有點意義。

有人喜歡浪費時間,有人不,但因欠缺耐性,一直覺得跟浪費時間的人和事糾纏是折磨。

收取薪酬而困在辦公室,當然不能說是沒意義,問題是很多時辦公室內的人不一定全心辦事,誰沒有見識過在工作會議上言不及義,離題萬丈的人?有時候,一小撮人的意氣之爭或無聊炫耀往往會把眾人的開會時間浪費於無形,與會者悶得昏昏欲睡,一大堆工作又因開會而沒時間處理,真是比死更難受。生活艱難,賺錢不易,難就難在要接受這些超現實的現實。當然,為了那份薪水,開會再苦,議程再天馬行空,也唯有繼續奉陪,假扮認真。

即使下班之後,有些應酬也很令人無奈,大型宴會,多你一個絕不多,少你一個也不少,但礙於主人家的面子,不少人都認為逢請必到,逢到必早乃是天經地義的事。整個晚上跟話不投機的人在一起,快樂與否真是見仁見智,但應酬的時間多了,飲飽食醉,做正經事的效率就不免降低,可是在這個非常需要“互相支持”的社會,好多人是要靠這些場合才可以證明自己的“存在”。面對每隔幾天就出現一次這類“存在主義”活動,人們不但見慣了,而且麻木了。

漸漸覺得,有能力參與其實是只屬皮毛,可以離開才是了不起的事。

不想見的人堅決不見,不想去的地方可以不去,到了一個場合發現不對勁馬上離開,開會發現內容無聊即自己離場,誰可以這樣灑脫呢?

我們都太擔心別人不高興,太害怕人家在我們背後的議論,太想融入其他人的活動中(即使是無聊的活動),太重視自己的名聲,於是只得集體啞忍,努力擠出一張很假的笑臉在裝世故,彼此相聚,各懷鬼胎,但又無法獨善其身,搞得不好就很易走火入魔,心理變態。這就是面面俱圓的代價吧!

隨時離開其實並不困難,可以離開有時候是莫大的幸福,然而人各有志,總有人會把互相折磨視為享受,並且不得不如此。

他們總不相信只要退一步,即可看見海闊天空。

(刊於2008年11月5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4 則留言:

  1. 哈哈,真係講出事實。真係要努力儲錢,做一個可隨時離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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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皮:
    我想這種事都是大同小異的.
    隨時離開,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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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做寫作的人當然想可以離開,回家專心做創作啦,但係好多人都混下混下,尤其到左一定年紀,回到家看電視又唔係睇書又唔係,咪要搞多d無謂的場合囉,哈哈~~我最近都有呢種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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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小澳胞 :
    其實我唔係講我自己,我只係覺得這是一種普遍現象,我自己反而很多時間獨處,很少機會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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