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3日 星期一

情人過節


情人節,小心與情人產生“過節”。

樂觀的人會說:只要是有情人,天天都可以是情人節。 問題是天下間的情侶愈來愈抵受不了“消費”一個情人節的誘惑,因此這一天一定要送花、一定要送朱古力、一定要有浪漫晩餐,但年年如此,也會令大家生厭,令彼此感到累吧!

情人節過得多了,漸漸覺得這一天很不浪漫,一切大小動作都在計算之中,倘若眞的有心思,應該在平日無間斷製造驚喜,炮製情趣,全世界都做的指定動作是會讓彼此安心,但那份“例牌”的感覺,回想起來就會覺得很“把鬼”。

情人節不一定會快樂,不少女士會因為對這日期望過高,即使情人做足指定動作,仍然會換來她的黑口黑面。 想令一段愛情“刻骨銘心”,建議選擇在情人節提出分手,這樣才可以令對方永遠記得你,為日後的情人節增添一種壯烈的意義。

後記:
本文刊於2月13日“澳門日報”之“斷章寫義”專欄,寫的時候本想談愛情與節日,不過最後又成了一堆抱怨。情人節是男人交心的日子,我現在仍未見過埋怨伴侶慶祝情人節不夠浪漫的男人,可見發出這類埋怨的,永遠是女人。也許她們一定要在特別的節日來向全世界證明自己很重要,才可以安心吧,我自己則傾向喜歡在平常日子突然製造驚喜,那樣是比較“脫俗”的,全世界都買花你才買花,有什麼特別呢!

今年情人節,因為有工作應酬在身,不能陪情人渡過,當然有點不是味兒,奈何澳門就是有這種故意令人為難的組織,喜歡在大家最需要回家的日子辦活動,只有“天才”的頭腦才會有這“天才”的想法。

因此今年我選在元宵節慶祝情人節,其實過去幾年都沒有什麼特別慶祝,只是今年情人節不能提早回家,多少有點內疚。當然我骨子裡是不太喜歡這個節日的,我想這日子是為愛侶製造煩惱多於為大家提供快樂,商人和傳媒鼓吹得越厲害,這個節日就越討厭。當我在元宵節買一束花也比平時漲價50%,我就知道情人節正日的利潤有多大了。

圖片來源:
http://www.wallcoo.com/holiday/valentine-01/mxxx01/wallcoo.com_valetine_1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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