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5日 星期三

記仇

澳門街的人際關係緊密,人們表面上歌頌和諧,強調感恩,但有時與人多談幾句,或者不情不願地聽到他人的議論,不免大吃一驚:原來社會上記仇的人真多,他們所記的仇真瑣碎。如果認真了解前因後果,往往發現埋下仇恨種子的過程無聊到不可思議。
一般情況下,澳門人沒有本事跟別人結下血海深仇,於是很多人會自行「創作」一些莫名其妙的怨恨。看見別人升職,可以變成仇恨。指出人家的錯誤,也很易被當成敵人。更無理的還包括:討厭人家穿得性感漂亮、見到對方在電視亮相、不同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這些都足以成為「死罪」。更離奇的是某月某日在街上巧遇而人家沒有跟他打招呼,原來這樣子「目中無人」,對某些人來說,已屬「嚴重傷害」。
有了一個討厭別人的理由,他們便可以開始記仇。一旦產生了仇視,對方的一言一行都會被理解成壞事。如果雙方有合作關係,只要其中一方喜歡記仇,他就會把自己一切不合作、不承擔、不專業的行為合理化,不但不肯把事情做好,還會在內部不停挑起矛盾、製造混亂,務求暗中令對方為難。其實,澳門街有時諸事不順,大概亦跟記仇風氣太盛脫不了關係。但即使如此,這些記仇者又絕對不會公然跟「仇人」開戰,他們只會背著對方說些詆譭、陷害、嘲笑的話,自以為這樣很了不起,但跟「仇人」見面時,他們是會虛偽地示好的,這種虛情假意甚至可以持續幾十年。既然欠缺宣洩仇恨的膽量,又沒有正式絕交的勇氣,婆婆媽媽的暗中記仇,又有甚麼意義呢?
如果真的有仇,最有用的報復是把對方忘掉,不去想他,不關心他,不理會他。如果因為自己太小器,老是對個別小事念念不忘,誇大了一段仇恨,繼而牢牢地記著對方,這樣不是令自己更辛苦,也抬舉了對方嗎? 畢竟,恨也需要用感情呀!
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而記仇記恨,根本對自己有害無益,既浪費時間心力,也顯出心胸狹窄,還局限了自己的發展空間。這個世界有太多有趣、有價值、有情懷的事值得大家記住了,何必偏偏地選擇記仇呢?
(刊於2018年7月25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一寂之地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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