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拒絕逞強,有些時候,更喜歡示弱。
例如,遇到自以為什麼都知道的“消息靈通人士”或“理論家”,無論對方說什麼,不必爭辯,任由對方發揮,只做聽眾,還不忘頻頻點頭。對方說得對固然於你有益,如果那人分明在胡說,則當作笑話來聽。多聽少說,永遠有益,言多必失,實在沒必要逞強。
又例如,個人地位來自他人認同,無需自己刻意要求,出風頭或搶風頭皆是高難度動作,搞得不好會淪為笑柄的。有些人的自尊心建立在他人的認同之上,事無大小,都要旁人“認同”才覺得安穩,但如此“苦心經營”,有意思嗎?如果確實是有份量的人,理應萬眾矚目,倘若他人的“重視”要靠自己用種種手段去爭取,得到的也有可能是貨真價實的鄙視。
再例如,做不來的事,就老實說做不來吧!太愛面子和不自量力往往會誤己誤人。輕則做了一大堆不勝任的工作然後帶來無窮後患,重則毫無必要的搞出意外或災害。
以上情況,不過隨便說說,如果認真去看日常生活的各種人和事,都可看到逞強未必比示弱優勝。很多人其實不知道自己有多弱,卻誤以為足以逞強。生活在險惡的社會,聰明的人都知道要臨深履薄,甚至故意示弱,才有可能化解無謂的是非與敵意,活得安全些。我們的教育,很多時只教人成功、有出息、有機會就要逞強,卻很少會正視示弱的好處。
示弱的好處,到底有何奇妙?首先當然是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壓力,因為無需分分秒秒都想著逞強,反而多了很多時間來正視自己的不足,較易作出正確的判斷。其次,逞強的人看示弱的人,可能加倍輕視。示弱的人看逞強者,往往也看出可憐和可笑,因為逞強的辛苦和壓力是顯而易見的。其三,示弱並不等同消極,反而會做更充足的準備,並且較能顧及他人。所以示弱的人不容易向人借錢、錯誤投資、醉酒駕駛、或者為了一時之氣而傷害他人。
無論個人的主觀願望有多強,事物的客觀標準是不會改變的。之所以喜歡示弱,原因也很簡單,遇過不少逞強的人,可笑的事見得太多,豈會亂做傻事!
(刊於2009年5月13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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