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 星期四

文學起義


上一篇我話小說版會結束
一班熱血文學青年馬上要搞文學革命
不過目前一切都好似吹水

今日睇信報見到上面呢個廣告
比d 問題大家思考:

1. 作為文學青年,你對呢則廣告有咩想法?
2. 如果你要設計文學雜誌方案,你會點做?
3. 你對官辦文學有咩意見?

大家睇清楚,個廣告來自香港。
在上一篇熱烈留言嘅朋友,請進一步講你嘅意見。
有d野,講吓講吓就會成事。

8 則留言:

  1. 如果接受了政府的資助,將無可避免地受到某些限制,不過,話說回來,政府給予資源這方面有一定的吸引力!

    不過,現在大家較傾向網路發表,因為網路較自由,也耗費較少資源,如果變成文學雜誌,需要考慮的問題也多了,人力需求也大,故此暫時放在網上搞個平台似乎更合理!

    官辦文學?我想澳門社會未能做到,除非政府能夠請得到一批有水平的文學人去搞,但是,這太渺茫了,這個不重視文化的澳門政府,又怎會辦起文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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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志峰:
    澳門筆匯是有政府資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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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匿名:對啊,所以澳門筆匯不就有某程度上的限制,舉個例子,每年年底就要交計劃書,設計好來年的預算,一般來說,一年四期雜誌,另加一些活動,但是,就是活動這方面,近年我知道理事會大家不敢輕舉莽動,因為如果接受政府資助,計劃和預算就一定要嚴格遵守,否則問題就來了,預算不夠用還好,預算多了,意味著政府給你多了,你用不完,把資源退回就有問題,因為政府為你搞退款!你知啦,筆匯理事會裡大家都是大忙人,要預早一年設計活動,又要未來一年項項落實,大家就寧願不動,又而久之,申請政府資助就變成了某些限制!
    再者,拿到資助後還有很多不便,所以搞份文學雜誌或者是一個網站,拿到資助固然是好,但是倘若沒有周全的計劃,還有大家真的要搞的那些同仁(落水的人)的決心,事就不容易成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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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幾年前我很欣賞別有天詩社,這幾年我也很佩服賀仔,新一代的人,真的看清受資助的限制,他們有本事在網上集合力量,也有本事自己出書,這是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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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文學不是生意
    文學不是名利爭奪
    文學就是文學
    文學就是藝術
    倒不如把文學還原為本來真面目吧!

    為錢為名為權力的話不如攪第二d仲好
    攪文學不過係純粹享受寫作享受閱讀享受知音回響
    搭個文學網出來可以慳好多時間唔使攪咁多繁文縟節
    專注文學
    況且成本有幾貴?
    當真係整個勁靚有bbs功能的website
    每人畀一舊水出來都夠請人設計兼養起個server啦
    哩d錢,食餐飯都要啦,跌都跌0左去啦~

    不如大家諗下個網點整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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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眉:

    你可否提供幾個在其他地區如台灣、國內成功既非商業文學網站讓大家去先參考一下~

    寂言大哥:
    講得無錯, 有些事做做下就會成事...
    但就一定要投入一定時間才可見到效果,
    我自己八年前都攪左一個網站,當年係為左交份中學功課,攪下攪下就成為香港同澳門某個運動既交流平台,但你們討論中既 "文學網站" 相信花費既人力可能要更多,因為"網站內容" 一定要有大量高水平文化人參與才可以令內容豐富吸引,而走商業化或非商業化係另一問題(最大問題係世界上應該未有一個可由文化內容產生利潤既網站),要做到推廣文化產業又走非商業化路線又要確保長時間有高質素文章確實係高難度動作。我好認同眉所講既 ”文學不是生意” ,但有時總要為現實著想。

    但我覺得寂言先生及他既朋友或有能力可以做到(我想澳門無幾多人有咁既號召力及才華),,總之寂言先生講得無錯,覺得好難做既野,講講下就會做,做做下就會成事。

    decr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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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請問有無人睇到我寫左三個問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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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應 (1) 及 (3)...

    細細個讀書時讀到古代文人受到政府迫害就讀得多...現代反而官辦文學...

    政府推廣文學發展一定利多於弊,最少政府有財力,有推廣能力。但因文學創作可以涉及廣泛題材,在政府支持下可能在題材及內容方面會受到一定監管。

    以下係香港「官辦文學」與「民辦文學」既宗旨:
    ───────────────────────────────────
    香港藝術發展局

    專責策劃、推廣及支持本地藝術〈包括文學、戲曲、戲劇、舞蹈、音樂、電影及視覺〉,以及藝術教育,並致力提升市民欣賞藝術和建立個性的能力,引發城市創意,提升生活質素,令生命更有熱誠和樂趣。

    · 發揚藝術的社會功能
    · 擴大藝術市場和社會參與
    · 推動全民及終身的藝術教育
    · 提升藝術水平和藝術家的社會地位

    香港小說學會

    「積極推廣和提高小說的創作與欣賞。會務重點在策劃、出版和宣傳會員創作小說,及舉辦各類型講座和課程,推動香港原創小說之發展。」

    ────────────────────────────────
    無論「官辦」及「民辦」一樣離不開:策劃、發揚推廣及提升市民欣賞興趣。但官方宗旨就多了一個「支持」,若由香港藝發局得知既資料,由政府資助出版既文學創作最少有三四百個作品,再好既作品亦須要支持才可達到目標。讓更多人知道及接觸到優質產物,為任何推廣既最終目的。對於沒有任何商業完素既文學藝術,由政府進行推廣似乎係唯一最有效既途徑。

    而政府係支持方面除左金錢支持外,在教育及與鄰埠多加進行推廣交流可能是最重要既一項支持,因為「民辦文學」係對外推廣及交流方面應當是最弱一項,因為再好既計劃最終要若得到政府既支持才會事半功倍,更易吸引大眾注意。最後成敗關鍵當然在於單位「話事人」既能力啦。

    參考香港「文學雜誌」計劃內容,標書目標為:「推動香港的文學藝術發展、提升與普及文學藝術,並提供公開的寫作園地,支持具質素的文學雜誌出版,協助獲資助的團體籌劃較長遠的發展,培養雜誌出版人才及拓立讀者群。」香港政府以背後支持者身份支持有關「文學雜誌」既發行,由發行商進行人材搜集、出版發行、推廣,而最後所有實際銷售收入可歸獲資助團體所有,以作為獲鼓勵資助團體既原動力,可見香港藝發局希望有關「文學雜誌」可以在商業及文學中取得一個最佳平衡,由政府先為出版團體封蝕本門,最後受資助團體達到自負盈虧,以持續發展為目標。在澳門相信任何團體無論有多少實力,但要係文化須求量低既澳門社會獨力推出一本「文學雜誌」實在少一分勇氣也不易成事。由政府作為支持後盾,由獨立藝術團體作前鋒既發展方針可能為最好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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