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人脈

圖片來源:http://hk.aboluowang.com/2017/0205/877345.html
澳門街,有為數不少的人認為“經營人脈”是很重要的事情。在他們心目中,認識很多人,或者被很多人認識,即可視為“人脈”資源,值得珍惜和利用。他們甚至相信這張人際關係網可以帶來意想不到的好處、方便、折扣優惠。如果澳門仍然是小漁村,這種街坊式思維大行其道也無可厚非,但在高度商業化的今天,靠關係、走捷徑、貪小便宜,都不一定是最划算的事。對普通人來說,有朝一日被要求還“人情債”時,也許便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得不償失。
時常聽聞澳門街有所謂“識人好過識字”的現象,但這樣堅實的“人脈”似乎不能靠“經營”而得到。在社會工作稍為有點資歷的人都會明白,澳門街這麼小,誰不是“認識很多人”呢?但認識很多人,然後用盡辦法討好所有人,那又怎麼樣呢?如果你沒有真本事,人家會因為你認識很多人而信任你嗎?如果你確實有行差踏錯,上司會因為你認識很多人而寬恕你嗎?再極端一點說,假如你的身份地位有變或經濟有困難,你所認識的很多人會向你伸出援手還是避不見面?經歷過一些人情冷暖,自會明白所謂“人脈”有時並不可靠,真正值得我們經營的關係首先是家人,然後是知己好友,而這些親密關係一般都不會涉及很多人的。
想深一層,所謂“人脈”,有時不過是階級關係的複製,你爸爸是律師,你就有一群法律界的叔叔伯伯,她媽媽是大官,她自然會認識一批一直呵護她的大小官員,老闆、醫生、校長如此類推,莫不如此。所謂“識人好過識字”,其實是這類有分量的父母在延伸權力,彼此關照、互相利用,他們會毫無保留地為子女遮風擋雨,謀求好出路。面對這樣大小不一的特權階級,如果仍以為“人脈”是可以靠個人努力或者放下尊嚴嬉皮笑臉地“經營”出來,也未免太天真吧!
搞好人際關係當然是好的,但突破小圈子遊戲規則,以專業能力和辦事效率向上流動,肯定勝於盲目討好別人。有時做人處事太卑躬屈膝,反而會讓人看不起呢!
(刊於2018年4月11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一寂之地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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