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 星期四

伏虎



骨頭斷裂的聲音

那少年倒在地下之時,只知道萬物皆靜,天地無聲,世界在剎那間凝固,猶如永恆的死寂。
在這之前,他出於本能反應,毫不猶豫便站穩馬步,順勢以一路快拳搶攻對方,可是當他的快拳進入了對方施展橋手的範圍,雙手即被一股沛莫能禦的力量所牽引,既無法用力,更不能收回,完全不聽使喚。少年既驚且怒,隨即弓步上前,雙掌運勁一推,欲以自己壯碩的身軀和過人的體力把對方壓倒,並準備以一招前撐腿強攻對方下盤,務求化解橋手的糾纏。但見對方馬步一轉,橋手的勁力化剛為柔,把他的掌力完全卸掉,同時硬接他一記前撐腿,令少年清楚感受到傳說中銅橋鐵馬的實戰威力,然後,那些熟悉的伏虎拳招式,那種講究吞、吐、浮、沉的呼吸配合,那份氣勢磅礡的出拳勁力,還有那千變萬化的拳掌翻飛,伴隨著令人心膽俱裂的吆喝聲一一襲來,逼得他倒在地上,完全失去防守能力,更別說要反擊了。
最後,少年只聽見自己體內骨頭斷裂的聲音,喀嘞……咔嚓……喀嘞……咔嚓……他現在終於明白,國強當日倒下時的感覺。

隨便陪他玩玩

        林重光從家鄉移居到這大城市,初時是寄居在遠房親戚的家,那是九零年代初,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大興土木,開始進入現代化階段,更確切的說法是要升級轉型,於是處處都有工作機會,只要四肢健全,有氣有力,便不愁找不到工作。最初,林重光在建築工地當雜工,由於當時他仍年輕,而且身手敏捷,既肯為工作吃苦和吃虧,又有一身江湖豪氣,熱心助人,排難解紛,因此頗受工頭和工友歡迎。後來,林重光發現很多工友都要步行十五至二十分鐘到市內的小店用餐,他們吃完飯之後往往會開一瓶啤酒,三五成群的蹲在一旁賭錢。他看準這是賺錢的機會,於是跟工頭談好,每天為附近幾個工地的工友提供午餐,免得他們出外奔波,這樣一來,林重光便開始經營起自己的小食攤,當起老闆來了。
徐愛嬌本來也是工地的雜工,以女人而言也算手腳勤快,工作認真不輸於男人。愛嬌與林重光是鄉里,常以家鄉話交談,在那個年代,自有一種互相照應的默契。沒多久,徐愛嬌便向工頭辭工,轉而在林重光的小食攤幫忙。有很長一段時間,工友們都以為徐愛嬌與林重光是一對情侶,直到那年夏天,四歲的余二虎跟著愛嬌到小食攤,人們才知道她已經結婚,且育有一子。
徐愛嬌很少向人提及她的丈夫,余二虎與自己爸爸的關係也相當疏離,久而久之,大家都以為愛嬌是寡婦,其實她的丈夫余銘釗比她年長廿五歲,早在二十年前已經來到這城市,曾與友人合資經商,跟前妻育有一子,名叫余一龍,後來他因財失義,虧空公款,被揭發後與生意伙伴鬧翻,一度失業,又因性格暴躁而與妻子離婚,從此無法再見長子一龍,視為終生憾事。一度流離失所的余銘釗為了生計,輾轉在不同的行業工作,但只能在低下層打滾,終在城中一間百貨公司任職管理員。徐愛嬌在鄉間結識隨同事來遊玩的余銘釗,被他的花言巧語所迷惑誤以為他是見多識廣的富有商人,糊里糊塗跟他發生了關係,還誤以為跟著這來自大城市的男人,即可過上體面的生活,減輕家人的負擔。發現自己懷孕後,徐愛嬌隨夫到城市定居,來到對方狹小的家,方發現自己受騙了,他的榮華富貴和經商經歷都已成過去,但事已至此,她也只好默默吞忍,二虎之名是余銘釗選定並堅持的結果,徐愛嬌既不敢擅改,也無從抗議。孩子出生之後,余銘釗長期酗酒,有性需要或沒錢買酒時才回家胡鬧,酒醉後會在家中大吵大鬧,她之所以常與林重光在一起,大概是出於一種爭取受保護的盼望。
        林重光對徐愛嬌並無非分之想,但與她的孩子余二虎卻十分投契。五年前他老婆和兒子在家鄉遇上意外,一名被當地權貴欺壓得家散人亡的農民突然狂性大發,在菜市場拔出菜刀,見人便砍,斬傷十三人,砍死九人,死者包括林重光的妻兒。事發時林重光正在工廠加班,那名砍人的瘋子卻被警察當場槍殺,但這樣的結局,實在無法平復林重光心中的忿恨。為妻兒辦完身後事之後,林重光感到生無可戀,他想不通自己的家人為何要遭此橫禍,更想不通為那名瘋子的個人仇恨何以要影響那麼多無辜的人。那段時間他完全找不到生存的意義,既不上班也不見人,後來他的三位師兄聞訊前來探望,眾人難得相聚,即依慣例在山上手搏切磋,談武論道,他曾向師兄們詢問,我們習武,本應以過人之能保護家人,但人生無常,像我這遇上的災劫,即使武功再高也無能為力,這樣一來,我們的艱苦修練又有何用?三位師兄面面相覷,最後由出身軍旅且曾殺敵無數的大師兄回答他的詰難,重光,師父生前對我說,假如有一天,你打出一記最簡單的拳招,例如黑虎偷心,然後發現自己能感應這一招一式歷經千百年留傳給我們的力量,到時你便會明白,我們苦練究竟是為了甚麼。林重光還是似懂非懂,然後,三位師兄再使出平生絕技,與他痛痛快快再打一場,期間大家都鼓勵他面對困難,走出傷痛,這樣他才痛定思痛,認真檢視自己的人生,並決定遠走他鄉,來到這個大城市,迎接截然不同的新生活。可是他每次見到余二虎,都不免會想,如果我的兒子沒有死,也會長得像這孩子一樣高吧!
        二虎自出娘胎以來,便感到父親對他不懷好意,自暴自棄的余銘釗,不但性情暴躁,而且一言不合,便要罵人打人,除了對徐愛嬌動手動腳,他每次回來都會為一些小事把他弄哭。據他媽媽後來憶述,他在四歲之前都很少講話,手腳亦協調得不好,走路總是很吃力,也很容易摔倒,當時愛嬌亦曾懷疑二虎天生有缺憾,只是既沒閒錢更沒勇氣送他到醫院檢查,也就只不順其自然,默默擔心。直至平時幫她看顧孩子的親戚桂嬸過世,她逼不得已把二虎帶到小食攤看顧,獲老闆林重光特別關照,這孩子才像開竅一般,變得開朗活潑,身體壯健。
        每天午飯時間過後,林重光執拾好攤擋之後,便會放下工作,說要隨便陪二虎玩玩,可是他們玩的並非一般的遊戲,卻是練習馬步、手法和腿法,余二虎當時自然不會知道,重光叔叔每天跟他玩的什麼剛、柔、逼、直、分、定、寸、提、流、運、制、訂等十二橋手,正是洪拳的入門功法。不過他越練越覺得有趣,在幾個月之間,便把工字伏虎拳、羅漢伏虎拳等基本套路都學了個大概。
        徐愛嬌並不了解林重光的武藝有何特別之處,只道像他這樣的鄉野武夫,會打幾套流行於嶺南地區的拳術也是平常之事,她欣喜的是二虎與這位老闆相處融洽,但願這孩子將來至少能像林重光一樣,做個頂天立地的漢子。關於教二虎習武一事,林重光曾向徐愛嬌鄭重解釋,他說,這孩子從前常呆在家中,欠缺活動和鍛鍊的機會,我這樣每日陪他玩玩,既可助他強身健體,也可讓我自己的功夫不致於荒廢。至於他將來是否需要拜師學武,尚可待他長大後自己決定。後來,當二虎學完一套羅漢伏虎拳,並經常得意洋洋地打給媽媽看時,林重光又說,這小子骨骼粗壯,體力比同年齡的孩子大得多,而且天性好動,實在是學武的好材料,只要在他懂性之後灌輸武德,多加指引,讓他刻苦練習,假以時日,成就一定會在我之上。徐愛嬌當時笑而不語,心忖,你也不過是一名工地小食攤的老闆,閒來習武健身,又有甚麼成就可言呢?他日我讓二虎讀書識字,考上大學,成就自然也要在你之上,哪用你來替他安排了!
        那時候,林重光在指點余二虎練武時,往往會誤以為他是自己的骨肉。如果二虎是他的兒子,他必定會教得更嚴厲,要他練習得更刻苦,也許更會有系統地把拳術中的練法、演法和對敵之法一一詳盡講解,讓他早日吸收父親的平生所學,他日轉投其他師父門下增長見識。然而,隨著這城市的大型建設逐步落成,近來工地小食攤的生意已經大不如前,林重光自己也在籌謀日後的生計,也不知自己還能聘用愛嬌多久,而且二虎始終是人家的孩子,未經他們母子的同意,實在也不宜胡亂逼他接受各種艱苦的功法。當年師父尚在人世時,常告誡眾徒兒,武藝這玩意,難以無師自通,必須長期在有經驗、有本領的導師指導下按部就班學習,方可望有所成就。如果練得不夠火喉,或者對某些內功練法一知半解,輕者會練傷筋骨,自毀元氣,重者則因武德不佳,無法控制自己以武傷人的衝動,最終惹來禍害。因此林重光向二虎所授的武藝實在只屬皮毛,只希望他在有限的物質條件下能利用這些功法強身健體,日後遇上危急情況還可以這些招式自保,也就夠他一生受用了。
        余二虎從沒有把林重光的教學理念放在心上,也不明白那些練功手法是傳統武藝的精粹,他只是日復一日的把那些拳腳功夫反覆練習,令自己變得強壯。後來工地的人看見他們每天在練功,閒來便來跟二虎逗笑:喂,二虎,你以為現在是古代,還想成為武林高手嗎?這令只有幾歲的二虎相當迷惘,有時他也會問媽媽,重光叔叔每天教我練功,究竟有甚麼作用?
        徐愛嬌總是勸說,叔叔希望你擁有強健的體魄,所以每天陪你鍛鍊,但將來你要努力讀書,做個知書識禮的人,千萬不要想著打打殺殺的事,這個世界現在是講法律,講文明的,如果遇到麻煩,應該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今時今日,動手打人總是要吃虧的,所謂武林高手,只是傳說中的事情。林重光在有意無意之間聽到她這樣教導兒子,心中千迴百轉,但也明白自己必須尊重愛嬌的想法。
        小食攤在徐二虎六歲那年結業,林重光憑著這幾年在工地打拚的積蓄,轉移到城北開設一家小食店,主力仍是銷售廉價午餐。徐愛嬌已經習慣了飲食業的工作規律,因此也選擇追隨林重光,在新的環境開天闢地。

一分鐘的打鬥

        林重光的小食店在早上七時便開始營業,很多學生和基層工友來此買粥麵或三文治作早餐。他跟徐愛嬌雖然朝夕相對,早已培養出一份超乎賓主關係的工作默契,但他始終保持克制,對這位同鄉的關懷,總有一種介乎家長或兄長的威嚴在。徐二虎入讀小學之後,初時也是勤奮上進的學生,也會跟媽媽到小食店協助工作,而且特別喜歡送外賣賺小費,不過限於店面太少,已經沒有條件再隨林重光練武了。這樣的終止來得有點突兀,總之林重光沒有說不教,徐愛嬌從沒說反對,二虎也未有說不學,但這件事卻在三人之間突然消失,再沒有人願意提起。儘管對於練武和人生尚有很多疑問,林重光也沒有因為經商而改變初衷,每天晚上,他會到附近的武館練功,貪圖那裡有大量習武之人跟他手搏,武館的師父見他的拳腳自有法度,勁道不凡,肯定他是身懷絕技的高手,但既然他堅持以普通學員的身份來此練習,與人交流又總一臉祥和,大家也不便探究他的武學修為到底如何廣博深厚。
        在小食店的生意越來越好之際,余銘釗因年紀老邁,加上工作態度欠佳,遭管理公司解僱。這時徐愛嬌憑著在小食店打工的收入,已可自食其力,不必指望這老頭以微薄的薪水來供養,不過他終日呆在家中喝酒,時而喜歡胡言亂語,時而看二虎不順眼便對他拳打腳踢,加上自尊心作祟且越老越頑固,每當發完酒瘋,就愛胡說徐愛嬌的不是,不外是說她來自鄉村沒有見識,罵她貪慕虛榮不理會丈夫的壓力,有時還不知輕重地把林重光和徐愛嬌說成奸夫淫婦,數落她公然在小食店內與林重光打情罵俏以老闆娘自居,尚處於童稚階段的余二虎這段期間獨自在家承受爸爸的一切橫蠻無理,自然滿腹疑惑,乃至心生畏懼。
        也不知是受到余銘釗的影響,還是天性使然,余二虎在小學三年級之後突然性情大變,變得暴躁又反叛,對於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往往無比執拗,在學校經常惹事生非,成為老師的眼中釘,學業成績更是一落千仗。在這之後,二虎再也不肯跟媽媽到林重光的小食店,無論徐愛嬌如何教導與規勸,這孩子就是充耳不聞,有時更會學著他爸爸的口吻,對愛嬌胡亂叫罵,甚至會把家中的傢俱電器摔到窗外洩憤,這使得徐愛嬌對他又愛又怕。
        其實這城市的學校理念不一,階級分明,雖然都號稱作育英才,以人為本,但骨子裡各有盤算,管理方式封閉落後,教育質素更是參差得令人難以想像。徐愛嬌自己沒有受過多少教育,誤以為只要孩子夠長進,無論在哪一家學校唸書都會學得好。偏偏二虎就讀的學校位處北區,主要面向勞工階層的子弟,不是說這些小朋友有任何值得歧視之處,但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二虎的同學多為無心向學之輩,他的家長終日為口奔馳無暇理會子女,那些老師也只是照本宣科之徒,根本無意整頓校風,更別說要鼓勵學生求學上進了。總之二虎在學校每日面對大量未來的人渣敗類,由於大家都是基層出身,同學們在家中耳濡目染,不是蠻不講理便是思想含混,每當遇到問題,更是慣了以武力解決,校園中的暴力欺凌可謂無日無之,總之年長的欺負年幼的,勇武的打壓孱弱的,大家彷彿已習以為常,甚至誤以為這就是校園生活的特色。
        徐愛嬌自然無法了解余二虎在學校所遭受的挫折和打擊,她甚至不知道這孩子根本沒有放棄練功,儘管他沒有再跟林重光學習,但為了在學校不受欺凌,他一直努力地變成課室裡的強者,這樣一來,只有他能威嚇同學,同學們都不敢來冒犯他。年歲漸長之後,二虎透過電視和電影看到更多不可思議的打鬥場面,也加強了他令自己變強的決心。當然,昔日在工地上學到的兩套伏虎拳已經無法滿足他的實戰需要,十二歲那年,他自己報名參加政府舉辦的跆拳道暑期興趣班,更經常上網學習新招式,有一搭沒一搭的練起跆拳道來。
        徐愛嬌曾詢問林重光,二虎興致勃勃的跑去學跆拳道,不知是否能透過練武修心養性?林重光毫不含糊地說,如果學得武功而立心不正,其實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但願他能遇到有實力的嚴師,助他重回正途,把精力和心思都消磨在練拳的事情上,那樣妳就可以放心了。只是林重光自己心中也明白,那不過是為了安慰徐愛嬌而說的廢話,在武術的世界,從來都是庸手當道,良師難求,要通過練武這件事把一名好勇鬥狠的少年教好,真是談何容易!但這孩子走到今日這一步,除了安慰他媽媽,身為局外人的林重光又可以做些甚麼呢?
        余二虎的跆拳道只練了半年,學校便發生一件大事。
那時候余二虎十三歲,事發時是星期三,準備上美術課的他因沒有帶備畫筆和畫紙,遂於上課前向坐在前排的老友陳文輝擲紙團求助,卻誤中班長李國強。這李國強平時已對經常擾亂上課秩序的余二虎甚為不滿,此時無緣無故被他的紙團擲中,不免心中有氣,但限於座位的距離,只能轉身向坐在課室後方的余二虎怒目相向。二虎慣了在課室作惡,加上早已對李國強這種為討好師長而活的虛偽學生沒有好感,竟突然向李叫罵,他媽的,你看甚麼?是我擲你又怎樣?有種就過來教訓我吧!他這麼一喝,好事的同學們自然加入起哄,二虎的老友陳文輝之流更是吶喊助威似的大笑大叫,打他,打他,打他,似乎大家都希望看到一場打鬥。
李國強知道在眾人的煽動下,余二虎隨時會找機會向自己動手,為息事寧人,唯有轉身不作理會。但此舉反而進一步激怒二虎,但見他縱身一躍,人已站在書桌上,並向他的支持者發施號令,他不理會我們,即是挑釁大家,我們一起打他。坐在李國強旁邊的陳文輝率先響應號召,揮拳打向李的背脊。李中拳之後,既不反抗,也不糾纏,他知道這樣群情洶湧的結果往往是一場集體欺凌,為免被眾人當作發洩精力的沙包,他一度想跑到教導處向老師求助,但課室的大門已被余二虎的老友賈民龍關上,接下來的時間,李國強將要面對一場困獸鬥。
在這期間,余二虎已經躍到李國強面前,不由分說便向國強施以猛烈的拳腳攻擊,陳文輝等人一面高呼打他,打他,打死他,一面加入戰團,紛紛搶在余二虎身旁的有利位置,向李國強拳打腳踢。
余二虎清楚記得,為了在同學面前顯威風,他故意誇張地以一記伏虎拳的霸王舉鼎把李國強打得撞向牆壁,復以跆拳道的後旋腿把對方踢得倒在地上,之後有人扯住李的頭髮,有人踢他的腹部,也有人以課室的座椅拍打他的後腦和背脊,大家都打得很興奮。 李國強當然完全沒有還擊之力,這段在當事人看來相當漫長的打鬥,原來只歷時一分鐘。
余二虎以為當時全班同學都有份參與打人,事後根據警察向所有在場同學錄取的口供,真正動手毆打李國強的只有陳文輝、胡正傑、賈民龍,以及他余二虎,合共四人。
在那一分鐘之內,李國強被四人打至昏迷,大家只是一哄而散,期間沒有人通知校方發生事故,至第四節美術老師來上課點名時,才發現班長李國強躺臥地上全無反應,請體育老師將之抬入休息室急救,但見李全無反應,便馬上報警。
李國強被送到醫院時心跳一度停頓,性命危在旦夕,經搶救後恢復心跳,由於事態嚴重,醫院安排主診醫生在一連串手術後召開記者會,報告李國強的傷勢和治療情況。主診醫生在記者會上神色凝重,坦承受害人身受嚴重創傷,康復機會極之渺茫,他表示國強入院時,合共有十一條肋骨折斷,兩邊肺部均受重傷,後腦因受猛烈攻擊至六成腦細胞壞死,並因腦部長時間缺氧而呈植物人狀態,雖然經多位專家會診暫時救回一命,但此後他的呼吸需靠儀器輔助,專家小組綜合評估受害者的情況,相信在未來一段日子他只能以植物人的狀態生存。 

法律與武術

        幾名不良少年把同班同學打成植物人一事轟動全城,首長指示教育部門全面檢討學校的管理細節,為查明真相,警察在學校向每一位目擊者錄取口供,余二虎等四人即時被警方拘捕,但因四人中只有賈民龍年滿十七歲,屬於可被刑事檢控的歸責人,符合入獄看守的條件,故即時押入監房。其餘三人,暫被帶到少年感化院拘留,不准保釋外出。
        警方根據同學們的口供,確定事件因余二虎而起,他也是率眾襲擊李國強的主謀,另外三名少年不過是貪玩才加入,他們一致表示出手打人是為了討好班中惡霸余二虎。不過,基於余二虎、陳文輝、胡正傑皆未成年,依法可免負刑責,因此三人只會以證人身份出席聆訊。
        事件發生後,傳媒自然廣泛報導,初時記者把焦點鎖定在李國強的家境,原來國強的母道是腎病病人,沒有工作能力,每日要到公立醫院洗腎。他的父親原本是貨櫃碼頭的搬運工人,因長期照顧患病的妻子,他現時只能以兼職形式工作,收入極不穩定。據了解,國強是家中獨子,也是父母和師長眼中的好孩子,雖然性格不算合群,但他作風正派,熱心助人,而且為人孝順,有事總會與母親傾訴,亦非常體諒家庭的困境,因此一直認真學習,勤奮上進,希望將來憑著知識改變命運,令父母不必再奔波勞累。幾名同學的拳腳無情,重創了國強,也粉碎了他們一家的希望。報導刊出後,社會各界對於國強一家的遭遇甚表同情,多家學校和慈善團體自發為李家籌款,希望協助他們渡過難關。政府的社工部門亦主動跟進李家的情況,為他們提供更多優惠與援助。但即使金錢的問題解決了,李國強的父母每次接受訪問,念茲在茲的卻與物質無關,他們希望政府會為他們主持公道,呼籲法庭一定要制裁今次涉事的所有行兇者。這樣的報導,自然引起輿論激烈迴響。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和爭論,案件終於開審,根據法庭審訊的披露,余二虎、陳文輝、胡正傑雖然率先毆打李國強,但真正令他受重創的卻是賈民龍的猛烈攻擊,其中余二虎在庭上強調當日只是與李國強發生輕微碰撞,平時他亦把推推撞撞的事情視為遊戲,但賈民龍的加入直接導致國強身受重傷。據資料顯示,賈民龍的祖父曾經營武館,其家傳白鶴拳和蝴蝶掌飲譽南方武林逾百年,據稱賈氏一家向來有習武的傳統,加上賈民龍已經成年,力氣比較大,所以他絕對是案件中真正要負責任的人。
賈民龍透過律師辯稱,他當日是跟隨余二虎起哄,而且只向李國強打了一拳、踢了一腳,他憶述當時向國強拳腳交加襲擊的是余二虎,並指這些細節應該跟大多數目擊證人的口供吻合。賈民龍又堅稱自己的家族武功在他爸爸那一代已經不願再學,目前他的家中也沒有任何學武之人,他祖父的白鶴拳和蝴蝶掌分別教了給多位弟子在海外流傳,這些武功再也不是賈家的獨門絕學。辯護律師又表示,事件的主謀兼行兇者余二虎,因未成年免被起訴,但觀乎今次事件,挑起事端者為何能逍遙法外,基於案情特殊,究竟應否由被告負上全責,實在值得深思。他又指出被告參與打鬥應受譴責,但事件發生在校園內,由於學校在課堂小息期間沒安排老師巡邏,對學生關注不足,導致李國強受傷後失救,他認為校方亦難辭其咎。經過多番激烈的審訊之後,法官指被告生於武術世家,應該對使用武力更為審慎,但今次傷人且引致他人嚴重受傷。姑念被告賈民龍年紀尚輕,判處監禁三年。有關對受害人的賠償,則透過民事訴訟解決。
余二虎成功脫罪,徐愛嬌並不感到有任何欣喜。 說到底她也了解兒子的脾氣和武功,儘管大家都知道他犯了重罪,可是法律也無法制裁他。

身法與步法

林重光在慈善團體擔任義工,主要是為了照顧李國強。開始的時候,他有考慮過跟徐愛嬌商量,也有想過向國強的家人說明自己曾向余二虎傳授武功。但後來想到此舉並非贖罪,主要目的其實是助人,於是他每周定期來協助李氏一家照顧持續幾年處於植物人狀態的李國強。
已經四年了,這孩子仍然不會哭、不會笑,沒有痛楚,也沒有其他反應,每次來接手照顧國強,他都能感受到他父母的悲哀。後來有人問起林重光,為何會樂於每星期前來照顧這名非親非故的植物人?林重光說,在這孩子身上,我要看清楚,武力造成的殘酷。
余二虎十八歲那年,李國強的母親因腎衰竭離世,她的身後事也是由社區義工林重光協助處理。三個星期之後,維持了五年植物人狀態的李國強在睡夢中離世,享年十七歲。負責照顧他的醫生和護士反而鬆了一口氣,他們悄悄跟林重光說,這孩子早點離開,對他自己而言,也是一種解脫,他媽媽這樣接他離開,必定大有深意,我們應該為他高興才對。由於這幾年來與李家建立一定的感情,看見他們的遭遇,林重光始終不能釋懷,但也無法改變任何事。
傷人事件之後,余二虎正式輟學,初時教育部門仍有跟進他的個案,希望幫助他找到新的學校,可是他的態度實在太惡劣,久而久之,那些跟進的人員也只能知難而退。從這年開始,他似是正式繼承了余銘釗游手好閒的使命,在外面結識一幫朋友,終日吃喝玩樂,只有實在缺錢時才回家向徐愛嬌伸手。然後有一天,余銘釗在家中暴斃,原來他一直是社區內的毒品分銷者,也是資深癮君子,因不幸購入來自北方的滲假毒品,吸食過量便一命嗚呼。如此這般,徐愛嬌彷彿孓然一身,但像惡鬼一般的余二虎卻不時令她感到傷心絕望。
這些年來,林重光並沒有再見余二虎,一方面是二虎不敢來見他,另一方面是他不能原諒這卑鄙的兇徒。即使撇開毀滅李國強一生的事不談,余二虎這幾年的放浪生活,對媽媽的不負責任,已足以令林重光對他極度反感。
有一天,林重光出外協助李國強的爸爸申請住屋援助,徐愛嬌獨自在小食店洗碗,突然有一班少年闖入店內撞亂,把餐具醬油等都掃到地上,徐愛嬌正想呼叫求助,但率眾前來的竟然是余二虎。他一進店內,便無禮地呼喝,老闆娘,我的錢花光了,快給我們發些零用錢吧!有我們的保護,妳的小食店肯定會平安大吉,生意興隆。余二虎說話的腔調,完全是流氓的口吻。徐愛嬌無法隱藏自己的憤怒,她向眾人大喝一聲,滾,都給我滾出去,這裡不歡迎你們,快走!
徐愛嬌在廚房取出掃帚,準備把這幫流氓驅趕出去,但見余二虎往前一踢,即把她手上的掃帚踢得斷成兩截。然後他側身一拳,徐愛嬌應聲倒下,躺在那堆餐具和醬油上。二虎一邊步向收銀機,一邊向徐愛嬌說,媽,別說我罵你蠢,但妳的確是蠢得過份,那男人又沒有給你任何名份,妳為他做牛做馬,他也只把妳當作下人,完全不把好處分給妳,這樣公平嗎?這樣應該嗎?說完他就把收銀機的錢都拿走了,剩下徐愛嬌在地上哭得聲嘶力竭。
林重光回來後,約略了解事發經過,連連搖頭嘆息,徐愛嬌建議去報警,林重光表明二虎始終是她的兒子,只要他不再來犯,過去了的事也不應再追究。由於店內的餐具多有損毀,徐愛嬌又受了傷,自那天起,小食店便暫時停止營業。
半個月後,余二虎又把錢花光了,準備再找媽媽拿點錢,好不容易等到小食店重開,正當他在店舖對面準備打電話召喚同黨之際,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他面前。
是他久違了的林重光。
怎麼了,想報復嗎?抑或想取回那些錢?老實跟你說,上次的錢已經花光了,我正要向我媽再取一些零用呢?此刻二虎的囂張近乎狂野。
林重光冷冷地道,我教你的武功,你用來打你的同學,又用來打你媽媽,姑且試試可不可以把我也打倒吧。
我呸,你那些呆板的套路根本不管用的,你都一把年紀了,還逞甚麼英雄呢!二虎自恃年輕力壯,一心只想奔向店舖打開收銀機搶錢,因此一上來便要對林重光狠下重手,猛烈地向他打出十多拳。旁人只道這少年欺負長者,但林重光面對強勁的攻勢,始終不慌不忙,他幾乎可以預知余二虎出招的節奏和角度,總能若無其事的接招。後來二虎越攻越急,甚至拳腳並用,每招都是跆拳道的秒殺絕招,但林重光只需以步法和身法作出幅度輕微的變化,便把他的攻擊一一化解。
這時一些見義勇為的街坊已經打電話報警,在警察尚未趕到時,人們只看到那少年雙手用盡力氣向長者施襲,他們並不知道實際情況是余二虎被林重光的伏虎拳纏住了,大家還以為拳怕少壯,擔心長者會被少年所傷。
後來,他們看到老者被少年的前撐腿狠狠地踢中腹部,但不知為何踢人者反而會跌倒在地上,只有余二虎能看到林重光漫不經心地施展變化萬千的拳和掌。林重光輕聲對他說,你要記住,這就是因你而蒙上污名的白鶴拳和蝴蝶掌。
當林重光用剛烈的手法把二虎撃倒,並把他的手腳關節逐一扭斷時,人們只道少年要把老者扯跌,兩人扭打在一起,大家都為那老人家捏一把冷汗。
最後,林重光以一招黑虎偷心打在二虎心臟底下的肋骨上。並對二虎說,你媽媽四日前一時想不開,吊頸自殺了。
余二虎頓時感到萬物皆靜,天地無聲,只聽到喀嘞……咔嚓……喀嘞……咔嚓……的聲音,清脆悅耳。後來,他還聽見林重光的自言自語,師父,我終於感受到伏虎拳的力量了。

(全文完)

( 刊於2014年12月出版之澳門筆匯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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