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所以寫作


每當繁忙至水深火熱之際,就會想一想寫作的意義,摘下一些隨想,與文友共勉。

~寫作是與人交流的事情,作品一經發表,就要接受廣大讀者的驗證,讀者可能很厚道,也可能很殘酷,有人會把讚美藏在心中,有人會把輕蔑宣之於口,都是正常不過的。

~寫作是以作品說話,不是以身世或苦衷說話,如果寫得夠好,作者背景可能是錦上添花的花邊話題,要是寫得不好,再不可思議的來歷都於事無補。作品好壞,會有公論的,第一次沒有,不要緊,第二次沒有,不要緊,也許第三次就會有了。

~作者沒有專業和業餘之分,只有寫得好與寫得差之別,正常的讀者只認作品不認人,最難看的一種是有人讚賞時強調自己只是業餘玩玩,不能認真,但稍為遇到批評便要把業餘作者的身份大肆宣揚,以為是有效的擋箭牌。其實一旦交出作品,讀者才不會探究你是業餘還是專業,總之公事公辦,有話直說,不會有同情分。

~所以寫作不一定是快樂的事,至少不可能只享受歡樂不面對難題,也不會只有榮譽沒有質疑,心理素質優良的作者才可走得更遠。

~今時今日,誰不是業餘作者?誰不是在職場掙扎及照顧家庭之餘花費休息或玩樂時間來寫作?這是個人選擇,沒有人是被逼的,千萬不要以為這樣就很了不起。業餘更不是寫作態度不嚴謹的藉口,讀者明察秋毫,誰熱心寫,誰沒誠意,他們一目瞭然,公平公道。

~寫作需要見識,寫別人意想不到的東西,寫令人有共鳴的題材,寫讓人感動的情境,時而感性,時而理性,時而幽默,時而尖銳,可能無意之中會得罪意想不到的人,寫作甚至會讓他人看清楚自己的想法,平常人對一件事有意見,不一定要說出來,更別說寫出來了,但寫作的人慣於我手寫我心,那是一種無法量化的付出,而且後果自負,所以寫作真正需要的,其實是勇氣和膽識。

~寫作人即使待人接物很圓滑友善,但總有追求完美、尖酸刻薄、不易妥協的真面目,不然很難寫出個性鮮明的作品,誰會花時間讀一些面面俱圓的門面說話?誰有興趣欣賞那些千人一面,人云亦云的廢話?


 (刊於2014年2月26日澳門日報新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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