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連載小說:救命(第三章:救命)之六:亂世兒女

十四名年齡由十三歲至十五歲的男女,就讀於北區某校的初中部,上周被發現在一幢荒廢的別墅內虐待一名高中女生,並把路過的一名地盤雜工打至重傷,幸好該名地盤雜工趁亂逃脫,之後報警把受害高中生救出,令人驚訝的是,這班童黨傷人的目的,主要是想拍下虐待別人的過程,準備向友人炫耀或上載到網上與人“分享”。


這宗嚴重暴力事件,引起公眾嘩然。記者在澳門聯絡社工在校內了解這群暴力少年的日常生活情況,發現欺凌、濫藥,甚至性濫交在他們的生活圈子中皆非常普遍。有認識案中主犯的學生向記者表示,這班同學早在小學時代已是校內的惡霸,他們之中有人以軟性毒品專家自居,也有人把俗稱K仔的毒品在校園內向同學兜售,賺得的金錢,即用來吃喝玩樂,醉生夢死。最令人憂慮的是,類似的惡勢力在校園內不止一幫,目前被揭發的暴力事件只屬冰山一角。

上周四,記者隨社工在一班極惡少年就讀學校的門口,找到幾位認識涉案者的學生,這班同學對於剛發生的嚴重暴力事件議論紛紛,就讀中三的阿明(假名),更坦承是案中青少年的客戶。

“我認識這次犯案的每一個人,他們在校內和校外都是知名人物,我跟他們同住一區,所以自幼已認識,他們嚴格來說不是一個真正的集團,只是時常聚在一起,都不喜歡回家,又不知為什麼永遠有辦法找到K仔,可能今次也是吃藥多了才出事,他們找到的K仔都好純,因此很容易把自己搞得很high。事件中受害的女生是附近另一間學校的,相信跟他們沒有關係,是無辜受害,這班人平時有很多‘生意’,除了賣K仔,女的會‘接客’,主要客戶都是同學,不過當然大家都掩飾得很好,沒事發生時,人人都是好孩子,出了事,就無話可說了。今次鬧出這麼嚴重的事,我想他們再也不能像以前犯了小事一般很快就被釋放。”

他不諱言,涉案的學生“沒有一個是好人,每一個都應該判死刑”。原因是他們是一群被放棄的人,“在學校做點壞事沒有什麼大不了,但壞得像他們一般就實在過分,他們真的經常會打人傷人,我知道他們沒有錢又沒有K仔可賣時,就會搶劫路人甚至打劫的士司機,我身邊好多人都被他們打過或搶過錢,他們總是集體行動,我們根本沒有可能與他們對抗。我不知道這班人為什麼這麼厲害,只知道他們有父母等於沒有父母,他們的父母也不是善男信女,我有時覺得,生了這種兒女的人,都是壞事做得太多,這是報應的一種。”

十五歲的光仔(假名),也是這班涉案少年的朋友,本身也曾因在毆鬥中受傷而停學一年的光仔跟記者說:“我跟你講,他們之中有一個‘大家姐’,叫阿儀,她是我見過的人中最恐怖的一個。我跟你講,阿儀是一個美女,但我媽媽說她媽媽比她更美,可惜紅顏薄命。我跟你講,你知道阿儀的媽媽是什麼人嗎?奇女子,不折不扣的奇女子。阿儀的脾氣之所以這麼古怪,相信跟她的身世有莫大關係。我跟你講,阿儀的媽媽,結過三次婚,四年前與最後一個老公本來離了婚,但後來又再交往,又再同居,可是她同時又暪著老公搭上一名年輕髮型師,兩人爆發激烈爭吵。我跟你講,這件事當年是大新聞,因為阿儀媽媽的老公後來揭露了她的姦情,那個魯莽的男人,一怒之下就扼死了阿儀的媽媽,我跟你講,我們跟阿儀住在同一屋苑,她媽媽死的時候穿著紅色睡衣,我們當時都很擔心屋苑內會鬧鬼。”

現時跟阿儀住在同一屋苑的另一位讀中三的少年阿平(假名),對於阿儀的家庭背景所知更多,記者想進一步問光仔關於阿儀一家的事,光仔卻馬上帶我們去找阿平,說阿平是阿儀的親戚。“我媽媽是阿儀媽媽的表妹,但我們兩家沒有太多往來。”談到阿儀出事,阿平自言“早知她會有今日”。不過,阿平還是先談到阿儀的媽媽,“她死的時候只有三十六歲,當年她跟第一任丈夫有一個十八歲的女兒,跟第二任丈夫生了一個十三歲的二女,第三任丈夫則生了十一歲的阿儀和當年只有五歲的阿儀弟弟,她死的時候據說也懷了身孕,大家都懷疑她肚裡的孩子是她跟那個髮型師的骨肉,因此才會惹來殺身之禍。”

不過,阿平認為影響阿儀最深的,是她的爸爸在她面前把媽媽的男友打成重傷,她更目睹媽媽被爸爸扼死。記者問阿儀的性格有何古怪之處,阿平說:“阿儀最恐怖的是喜怒無常,有時可以對人很友善,但可能在一剎那間,她想起了一些不快樂的事,或者你的一個表情一句說話令她覺得不舒服,她就會不問情由跟你初則口角,繼而動武。阿儀性格火爆,打架時比男生還要狠,有時她發脾氣也會見人就打,有人說她根本是精神失常的,只是外表精明,她的腦筋是一塌糊塗的。”記者見他好像很了解阿儀,問他知不知阿儀有沒有固定男朋友,他說阿儀可能跟過百個男性上過床,可是沒有固定的男友,“她很開放,有時一大班人索了K都會亂搞,那班時常跟著她的死仔不是真心奉她為首領,她這麼漂亮,又這麼開放,那班死仔無論如何也玩不到這麼高質素的美女呀!何況她有自己的辦法弄來大量K仔,那班死仔跟著她有得食有得玩,當然,他們沒有一個是對她真心的,因為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每日在做些什麼。”阿平的結論斬釘截鐵。

據阿平說,由於阿儀的媽媽在她十一歲那年被殺,她爸爸則因殺人入獄,她跟兩位同母異父的姊姊及自己親弟都靠親戚接濟渡日,但他們跟經常給予經濟支持的外婆、舅父等人都沒有好感,後來兩個姊姊都各自跟男友同居,也不再理會阿儀兩姐弟,阿儀最終選擇了“自食其力”。

協助今次採訪的社工馮柏全指出,“早已知道阿儀及其集團存在”,家庭問題是這班青少年的共通之處,因此物以類聚,他們也習慣找背景差不多的人做朋友。

馮柏全說,涉案的青年中有三名曾經他輔導,“他們的本質並不太壞,很沒有主見,家人又始終不太理會他們,其中一人長期被酗酒的父親虐待,另一個則曾經非禮女同學,他們仍然每日上學,只因不上學也沒有事可以做,也沒有人陪他們玩。可是他們的存在,對很多學生構成威脅和影響。”

馮柏成說過去有問題的青少年都有清楚的底線,他們即使做壞事也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可是近年來青少年的善惡觀念像完全消失了,他分析道,軟性毒品流入校園固然有影響,社會沒法建立明確的價值觀更是致命傷,整個城市除了博彩業就像無事可為,像今次涉案一些青少年的家長,以前是失業人士,還可以在家看管孩子,現在他們有了日夜癲倒的工作,反而沒有時間和精力管教下一代,而且社會上傾向把一切問題都歸咎於政府,但他們自己生了孩子而不管教,跟政府有什麼關係呢!”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更透露,今次事件引起學校轟動,過去雖然也發生過類似事件,可是暴力程度從來沒有像這次般嚴重。涉案的學生過去都曾在不同程度上做出犯罪行為,只是校方沒有大事宣揚,外界也就無法了解。

原來,是次嚴重暴力事件的起因也極匪夷所思,案件的受害女生謝x芳,為某校高材生,出身富裕之家,曾多次代表學校參加各種學術比賽,是次遭遇毀容並身受重傷,加上案發時曾被逼服下大量軟性毒品,到目前仍處於昏迷狀態,謝x芳本是大好青年,而她與犯案的眾人,根本並不認識。

據知情人士表示,謝x芳成績出眾,但性格比較孤僻,喜歡獨來獨往。在案發一個月前一個晚上,謝x芳在高士德馬路某快餐店遇到主犯蘇樂儀,當時謝x芳不小心把汽水濺到蘇樂儀身上。“蘇樂儀並沒有馬上發作,謝x芳已經即時道歉,蘇樂儀也沒有表示生氣,事主以為這只是一件小事,並沒有放在心上。”

知情人士補充說:“蘇樂儀的為人反覆無常,她沒有當場發作,不等於不會懷恨在心,警方近日不停掃蕩她活躍的場所,令她的K仔無法銷售,她自己心情不好,卻隨便找人發洩。由於她和一幫同黨的生活太無聊,在案發前幾日,他們都以跟蹤謝x芳為樂,而謝x芳顯然不知自己身陷險境。”

事發當晚,由他們先在謝x芳的飲品下藥,再由蘇樂儀假裝是她的朋友,把她帶到山上一間荒廢的別墅,“整件事是不可理喻的,協助蘇樂儀行兇的眾人根本不知道這次行動的目的,但他們覺得這件事很好玩,於是就由晚上玩到翌日中午,幾乎一切可以用來虐待他人的方法都用上了。”知情人士說。

由於已經不是第一次把囚禁他人進行虐待,眾人並沒有認真考慮過這件事的後果。“整個晚上他們都在比試著無聊的活動,包括以硬物撞擊女生的胸部、橡皮圈射面、香煙灼耳背、燒頭髮、強迫飲尿。整件事其實非常恐怖。”

眾人被捕之後,除了蘇樂儀以為自己還有機會再報仇,案中各人都表示後悔,並對當晚的行為感到自責,其中有六人承認案發當晚曾服用軟性毒品,另有三人以為這只是一場遊戲。知情人士說,這班青少年已經跟動物沒有分別,完全沒有人性,但由於眾人都未成年,政府對於他們的懲罰恐怕極為有限。“如果不是遇到一個地盤雜工,那女孩一定會死,但現在陰差陽錯令那女孩活下來,卻已半死不活,可能比死更難受。”

現時青少年的偏差行為情況嚴重,而且普遍存在於日常生活中,就算學校或警方都了解不少學生的行為有問題,但卻很少會主動去跟進,“他沒有犯大錯,你就不能管,當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很多時家長都不喜歡老師多管閒事,學校也習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現在大家的工作都有壓力,誰會有時間去理會孩子放學後的行為?”知情人士更說,許多學生在校內都是為了消磨時間,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讀書,也沒有任何人生理想,而且大家都認為這是政府的錯。

“他們的家長都知道望子成龍是多餘的幻想,成年人都相信讀書無用,學校的功能變成托兒所,負責為他們看管子女,等到子女夠年齡工作,那些父母就會要求孩子進入賭場賺錢,即使不是全部家長都是這樣想,但這種想法肯定是一股風氣。”另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說:“每間學校都有壞分子,但想不到現在的青少年可以壞到這個地步。”

青少年偏差行為早已引起社會關注,但今次是件集合暴力、色情、濫藥、糾黨傷人等問題,敲響了各界對下一代是否能在健康環境成長的警鐘。

社會工作者馮柏全指,社會對於表少年的偏差行為往往處於被動位置,往往在出了事時才大為緊張,沒有掌握真正的情況,而且靠學校或老師反映的意見可能會導致低估情況,最後受害的仍然是青少年。事實上,成年人對青少年的關注明顯不足,雖然已經發生過多宗轟動一時的青少年偏差行為負面新聞,但各界並未感到形勢嚴峻,而且事實證明過去多名犯案者都因為未成年已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阻嚇力度不足,“他們不顧後果,因為真的沒有後果,他們也沒有承擔後果的責任感,而且現在社會上有太多物質誘惑,連成人世界都只重物質不重修養,加上澳門獨一無二的賭業環境,青少年根本找不到適當的學習榜樣,他們不少都很自卑,看不到未來,心中積壓大量不快樂,最後只有用對抗成人世界的偏差行為來尋找快樂。當然這樣只會製造更多悲劇,而這樣的悲劇是應該盡力避免的。”





小資料


是次涉案的十四名青少年,全部都來自有問題家庭,部分犯人更具有“反社會性人格疾患”的症狀,所以他們在道德觀念方面出現認知上的偏差,不懂得尊重他人,極度需要他人的認同,因此他們會透過欺壓他人的行為來突出自己及肯定自己,其最大目的是藉此得到朋友的認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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