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文學夢及其他


「第二屆澳門中篇小說徵稿」快將截稿,多位文友都在互相勉勵,希望大家能按時交出作品。參加文學比賽,其實不一定需要計較輸贏,反正大家都不知道那些外地專家評判的評審標準,於是我常跟朋友說:我們在忙碌的生活中,仍有餘力寫出八萬字至十二萬字的小說,已經是最大的勝利了。

無論比賽的結果如何,在過去幾個月的寫作過程中,我們都感受到文友之間真誠的鼓勵,我們會就如何分配寫作時間,如何安排故事情節,甚至如何應付寫作期間的瓶頸交換心得。這樣的氛圍主要是拜facebook便於溝通之賜,更重要是澳門本來就沒有多少喜歡寫小說的傻瓜,知音難覓,難得有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自然可以坦誠交流,互相促進。

由於早已過了作「文學夢」的年齡,對於寫作我並沒有多餘的期望。出版社提供出書機會不重要,得到獎金不重要,評論讚賞不重要,讓人認識不重要,有讀者肯花錢買書其實也不重要,以上這些我都在不同的階段經歷過了,只要夠努力就可以遇到,遇到了也不會馬上長出三頭六臂或能呼風喚雨,沒有那麼美好的。

文學夢醒之後,我們還是要為了生活而營營役役,為了安排寫作時間而心力交瘁。因為澳門是一個沒有文學市場的地方,寫作的人最好視這為一項娛樂,像踢足球或者釣魚,像跳街舞或者彈結他,你真心喜歡那件事,並且為了做好這件事而投入大量時間心力,但這不一定有回報的,也不必有回報,你最大的收獲就是參與的過程。

在半夢半醒的時候,很多人都有過用寫作來發洩不滿,公報私仇,甚至煽動仇恨的經歷,把人世間最惡毒和卑劣的想法都放在自己的作品中,並且也得到共鳴。然而,這個世界已經有太多醜惡的人和事,寫作的人真的有必要再為這些事發揚光大嗎?

寫作的不變真理:你交出怎樣的作品便會吸引怎樣的讀者。你向人家送出的是精緻的禮物還是惡毒的垃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我不知別人怎樣,我持續寫作,只為了向讀者交出尚可一看,偶爾會感到得益的小說或雜文。這目標看似輕鬆,實行起來卻舉步維艱。

(刊於2011年3月2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 則留言:

  1. 在澳門搞創作,心態要相當配合這個國際化鄉鎮。創作的質素要以職業水平作目標,可用時間、資金跟本地的市場則是業餘的。

    如果沒能說服自己用創作的熱誠,盲目走上這條一片模糊的路,一摔倒就再也爬不起來了。

    看完你在"零壹"寫的故事,再看看那宗爭產新聞,真的很想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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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藍莓:

    謝謝你看了拙作,我寫完的時候未有爭產事件的,不過有些事早就想像得到,而且現實可以比小說更荒謬。

    創作的路可以很清晰的,心態上調整得好就可以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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