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買東西

很多人都喜歡買東西,但很少人會搞清楚買東西也需要有態度。

因為需要某種東西,而決定要買,跟覺得人人都有那種東西,而非買不可,兩者是截然不同的行為。有需要才買的人和人買我又買的人,是兩種很值得搞清楚的生活態度。

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不會隨便花錢買東西。他會很理智,很冷靜,了解什麼是有用的,能抵擋各式各樣的消費誘惑,有時候甚至要忍受其他狂熱消費者的詰問或嘲笑。

人買我又買的人生活很充實。他需要接收大量消費資訊,新的玩具,新的電話,新的衣服,新的旅行路線,新的相機,新的餐廳,他什麼都想試,只要有新的產品出現他就馬上為之著迷,所以他必需豪爽地花費他的一分一毫,當然,這樣可以贏來不少艷羨目光,也可以為他和朋友製造不少新的話題。

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會設定長遠的目標,低調而緩慢地朝目標邁進,他知道整個計劃的進程,他不急,也沒有旁人可以向他施壓,他不是什麼都不買的守財奴,但他買的東西一定有用,而且會用上一段合理的時間。

人買我又買的人多數用情不專。上個月買了某款產品,今個月就後悔了,因為他看見別人拿著今個月的出品在使用了,這令他感到自己很落伍。他會很自覺的更新自己的東西,不停買,不停玩,買東西成為了他的生活,「我買故我在」是他不自覺的生存哲學。

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買東西是為了改善生活。人買我又買的人,大多數時候是為了買東西給別人看。

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生活比較平靜,不會受消費資訊的影響。人買我又買的人,情緒容易波動,因為層出不窮的消費品真的會對他構成刺激。

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尋找樂趣。人買我又買的人,本身就活在一個充滿奇趣的空間裏。

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的人,理財能力較高。人買我又買的人,因為積極消費,所以不一定有很多積蓄,但誰都不能抺殺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啊!

(刊於2010年12月29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為本年最後一篇專欄文章)

2 則留言:

  1. 人買我又買,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為了跟得上其他人的步伐或被某個圈子接納,seek companionship。例如,透過一起購物,建立/鞏固bonding。如果當事人樂在其中而又沒有credit problem, 基本上這只是他交際的方式。但是如果當事人的想法是,如果我不這樣做,他們就不會和我做朋友,背後的原因可能就不是尋開心這麼簡單了。

    英國創作歌手ANNIE LENNOX今年在一個訪問中被問到:Is there anything you want? 她答:No. 就是說她沒有覺得需要買甚麼,鑽石或名車之類的物質上的WISH LIST。

    我是個凡人,買書我是不會放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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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d2:
    人就是喜歡排斥跟自己不一樣的人,真的十分奇怪.
    有時見到很多人去買同一樣東西,總會發現當中不少是為了讓別人認同才誤以為需要的.

    我也喜歡買書,但絕對只找自己有用的書,不會為流行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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