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

不厭其煩


應該如何決定?看政綱?看候選人形象?看宣傳攻勢?

以上問題,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答案,當然,你不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別人,投票之時,誰都不知道你投了票給哪一組,投完票之後,你亦不必向任何人報告你的投了給誰,這才是民主選舉最重要的一環:每一個選民都擁有選擇的自由。

為什麼我會重提以上這些小朋友也知道的常識呢?我當然不會無緣無故的希望大家溫故知新,在近日立法會選舉十六個組別宣傳得如火如荼之際,我發現身邊有很多人還是不太懂得自己做決定,這些受過教育的人,面對選舉,往往會採用最不負責任的態度作選擇,有些人會依靠朋友的意見,有些人會表示自己不懂政治,所以選舉的事與他無關,有些人還是會打聽哪一組有免費飲宴和旅遊,試想想,這些態度會為大家選出什麼質素的議員?

人真是奇怪的動物,不可選擇的時候,會覺得人人都應該有選擇權。到有機會選擇時,卻又覺得煩,覺得悶,覺得事不關已,更奇怪的是不少人平時有諸多抱怨,認為社會不公平,制度不公道,社會建設又不夠好,但當他們面對選舉,面對一次由他自己作主的機會時,卻又會表現得猶豫、退縮、沒有主見,甚至希望人云亦云,有人代他決定應該選誰,輕易把本來屬於自己的選擇權拱手讓人。以上種種,毫無疑問都是不負責任的想法,但偏偏又是很常見的想法。

花點時間了解各組的理念和行動其實不難,認真想想自己該認同哪一組的主張也很容易。選舉不是請客吃飯,收受利益投票如被揭發將會是犯法行為,大家都犯不著為了他人的當選而以身試法。投票是你自己的權利,人在票站內,你只需要忠於自己,不必向任何人表示忠誠,按自己的意願投票,不必受任何人的影響,也不必服從任何人的指示。

不厭其煩的一再強調這些常識實在逼不得已,在這常識稀缺的地方,人們不但對投票大事不清不楚,連洗手,過馬路,保持環境清潔等基本文明行為都要長期宣傳,逐項教育。所以,多說幾句選舉的正確態度又豈會嫌多!
(刊於2009年9月9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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