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朋友說起一宗真人真事。
事發地點:氹仔某街道經常會有車輛隨意停泊,亂泊車的車主可能去了超級市場購物,可能為了買一杯飲品,也可能是去銀行提款。總之,車主們往往為了貪方便而把車子停在路上,阻塞交通。
事發經過:有一天,這條街上又停了幾輛車子,但突然有兩名警員現身,並把違例車輛逐一抄牌。身在附近的車主知道車子被抄牌,紛紛現身,請求警員手下留情。當時負責抄牌的警員說,因為剛才有人打電話投訴,亂泊在路上的車輛除了阻塞交通,也令泊在合法車位的車輛無法駛出,所以必需處理這件事,所有違規的車輛按例抄牌罰款。
事件帶出的訊息:朋友好心把此事告知身邊的車主,說明該區是有人會打電話投訴的,如果下次違例泊車就要小心了。
貪方真的那麼重要嗎: 澳門不愧是溫情城市,人們遇到不妥的事都慣性啞忍,例如在氹仔這條分明是行車的路上泊滿了車,其他駕駛者多數只會繞道而行,少有抱怨。也許大家都覺得這是小事,也許人們對於這些小小的不公平已經見怪不怪。也許,人們的腦袋根本無法分清貪方便和守法之間何者為輕,何者為重。
如果很多人一起貪方便:我相信有不少人是這樣想的:今天人家貪方便影響了我,明天我也會為貪方便影響他人,所以何必生氣呢,山水有相逢呀!可是,當大多數人都為了貪方便而犯點小錯,人人都以為小小的錯誤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城市又有什麼資格走上一條正確的道路呢?
為什麼守法會變成傻仔:我有時會想,如果這個社會訂定了一些規例,卻只有很少人去遵守和執行,這些規例不但無法防止犯規,更變相懲罰了所有守法的人,因為人人都不守法,守法的少數人便顯得十分傻仔。為什麼會這樣呢?
除了受委屈,也許還可以…:聽完朋友說的抄牌事件,我一點都不擔心自己下次會被抄牌,我反而準備把投訴電話都儲藏在手機中,如果下次遇到類似的情況,我也會選擇打電話投訴。
我知道這種想法不會有很多人認同,但希望你明白生活在這城市,除了受委屈,其實還可以試試尋找解決辦法的。
(刊於2009年6月10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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