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上周一致支持《種族歧視條例》,並三讀通過,被視為爭取少數族裔權益的一個小勝利,然後又引起這應是“反種族歧視”而不是“種眾歧視”的條例探討,以及這些條例內容是否合理,是不是已經足夠等等的討論。澳門顯然也面對外來居住人口日增的情況,如何讓本地人與外來人士和平共處,此間到底是希望造就多元文化共存的社會,還是想讓各地來澳生活的人士融入澳門的文化中,漸漸變成我們的“自己人”,這些問題都是值得大家重視和留意的。
事實上,在澳門出現的歧視問題又豈止種族歧視這麼鮮明和容易理解,單舉語言一例,我們慣用的中文和葡文,除了難倒不少來澳生活的英語人士,也沒有為國際旅客帶來便利,但到底是要人家遷就澳門,還是澳門配合國際的大環境,這是看似簡單但其實很複雜的問題。
即使撇開種族歧視這個敏感的話題,在我們這個據說很熱愛和平的社會,還是存在著種種大家不以為然的歧視,例如富人歧視窮人,中區人歧視北區人,本地出生歧視非本地出生,講澳門地道粵語者歧視操其他鄉音粵語的人,有伴侶者會歧視單身人士,還有不是公務員的人會歧視任公職者,不當荷官的人會歧視荷官,沒有學歷的人會歧視有高學歷人士,不是專家的人會歧視專家,態度惡劣的人會歧視與人為善的人,總之款式齊備,總有一些歧視行為是你曾經犯過或一直受害的。
所謂歧視,就是被不平等地看待。在太平無事時,即使明知有歧視存在,只要不是太過份,不少人都是選擇默默忍受的,但如果很多人都淪為被歧視者,覺得自己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不公平待遇時,大家就會思考歧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追究誰在製造或容許一些不公平的現象持續發生,從而探討有沒有辦法阻止不公平的情形在擴大和惡化。
你有受過不公平的對待嗎?你覺得生活上遇到的歧視問題嚴重嗎?你有沒有思考過癥結何在,如何解決?抑或又是聽之任之,讓時間把不正常的變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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