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發表

說到發表,是件挺麻煩的事。尤其是在網絡普及的今天。

首先,麻煩在你不知道誰在看你發表的言論。人人都有言論自由,寫網誌、玩facebook、在討論區大發議論似乎已是人們習以為常的事,不過一旦把自己的想法暴露出來,會惹來甚麼效果,卻更値得深思。

許多人喜歡把自己隱藏起來,默默地觀察人家發表了的話,似在偸窺他人的內心世界。而另一方面,熱衷發表的人又越發依賴發表言論來釋放自己,對此他們會誤以為這是小圈子的事,少有考慮暴露與偸窺之間的角色衝突。

我想說的是,發表者與接收者,有時候會演變成權力鬥爭,發表的人覺得隨便說說無傷大雅,接收的人卻認為這樣不對那樣不好產生無限聯想。如果我們生活在一個 夠大的城市,發表的言論又有足夠的公共性,即使接收者完全誤解了發表者的話,也不至於產生太大問題,至少,不一定會演變成切身問題。

可是,在人際關係密切的澳門,無論你用甚麼隱秘的方式去發表,只要你發表,你不一定認識的接收者都有本事把你認出來、查出來,甚至把你的家人、你的職位和 祖宗三代的事都了解得瞭如指掌。倘若你發表的純粹是發洩或生活日記,則更有可能因為太眞情流露而惹來麻煩。

麻煩其實就在於澳門人並不是大家想像中的有分析能力和寬宏大量,很多時,你絕對想像不到我們身邊的人有多小心眼和善於無理取鬧。

人各有志,有些人就是喜歡借着發表來批判和嘲諷,如果知道有很多人在閱讀,更會寫得越刺激,反正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天下間總有這樣的勇士。而另一些人,則會因為吃過虧而學會小心一點,有保留一點,對事不對人一點。

我至今搞不清人們為何不收酬勞也肯發表意見和感想,也許在這崇尙熱鬧的年代,人們內心的寂寞是總隱藏不了,誰都渴望被了解與認同。

寫作是需要裝備的,讀者永遠只有要求,一般不會為作者設身處地想,如果眞的需要發表,最好清楚知道你不是在自言自語,總會有讀者對你的大作評頭論足。

發表高見當然重要,人心險惡不能不防,世事充滿矛盾,這是一例。

(刊於2008年11月12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4 則留言:

  1. 今日見到呢篇文章頗有同感, 因為小弟正陷於類似困局內.

    事件詳情不便多說, 只是因為小弟在討論區搭訕時開了某人姓氏去求証, 對方覺得呢件事上佢受到傷害 (呢個我都明白) 而有後續事情.

    所以 sender 同 receiver 永遠都係一條難解的關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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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在安全的位置發言,其實是危險的,即使像我一般不開名批評人,有時甚至不批評人,都會惹來不便,總之,言論自由真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只會因人而異,不會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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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澳門人並不是大家想像中的有分析能力和寬宏大量"
    我簡直沒有想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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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沒有想像過,也就不會有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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