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辱不驚,其實不難。
一旦得過寵,又受過辱,就會發現兩者都不是特別過癮的事,一個人受到他人寵愛,很容易會招人妒忌,是非隨之而來,“眼紅症”病患者不問情由就會小題大做,無事生非,務求令得寵的人受辱。然而,一個人在可接受程度內受點侮辱,也是一種學習,人會變得聰明,至少看得清哪個是人,哪個是鬼。最恐怖的是因為失寵而要爭寵,因為受辱而去侮辱別人。人生中許多苦惱,往往由此而生。
爭寵和害怕失寵都是自我虐待的一種,特別是在職場之中,如果自己盡好本分做完了工作,已經功德圓滿,為什麼一定要踐踏別人的成就誇大自己的功績,甚至不時放毒箭、打毒針,製造他人不行你最行的錯覺,難道爭寵眞的比人格重要嗎?更有甚者,一旦覺得自己不受寵了,就擔心,就惶恐,就迷失方向,就覺得有人要害你,就先下手為強害一害身邊的人,於是搞到天下大亂,執迷不悟,害己害人。
侮辱別人和害怕被侮辱也許源於自卑,有些人以為可以侮辱別人就代表自己很有地位,其實人人生而平等,你自己行為怪異,也許能快活一時,但你永遠不知道任性之後要付出什麼代價的,眞的有必要讓人討厭自己嗎?害怕被侮辱更是可悲心態,本來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但只因你心虛,你不想讓人看不起,更不想受辱,於是事事要揣摩“上面”的意思,把“上面”的喜惡作為辦事最高法則,以為這樣會較易得寵。問題是,做得差的事根本無法掩飾,如果有本事把事情做好,又何必委屈自己的尊嚴助長他人的氣焰呢?
寵辱若驚,其實只是偏執,為輕於鴻毛的結果而付出很多。有時想想,寵,可能只是一兩句讚賞,或者只是聽聞“上面”很滿意之類的話,旣不是加薪又不是發奬金,爭回來的寵,有什麼用?至於辱,有時可以是有道理的批評,有時可能是無理取鬧,有時只是聞說“上面”有人不高興了要小心了,如果為了這些反應而終日不安,疑神疑鬼,又是否値得?
做好本份,交足功課,見招拆招,寵辱不驚,說難,其實又有多難呢?
(刊於2008年10月29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向上移動,不是向北移動:談愛德溫.A.艾勃特的《平面國》
想不到我會讀完一本關於幾何學的小說?表面看來,愛德溫.A.艾勃特的《平面國》(Flatland)絕對是一本與幾何與數學有關的書。在這個二維的世界裡,兩維的自然律法決定了所有人的命運:直線是女人、頂角尖銳的等腰三角形是底層的士兵與工人、正三角形是中產階級、正方形與正多邊形是貴族...
-
寫左blog大半年 不停在此跟新知舊雨討論問題 又有人話好多人來此潛水 今日想了解來這裡的朋友究竟是什麼人 你都知我在報紙上寫緊關於網絡言論的系列文章 想拋個身出嚟了解一下情況 平時好多人口輕輕話支持我 無論認識與否 係支持我就留言回答以下問題啦 我會幾感激你的 1. 你的年齡 ...
-
較早前我發表了一篇名為 給抄襲者 的文章,其後收到一位自稱「教育人士」的讀友的留言回應,因為對方向我提出一些問題,我覺得可以詳盡回答,因此我會結合自己從前有過的幾年教學經驗和求學時期自發參加徵文比賽的經驗來回應這位「教育人士」。 以下是「教育人士」的留言: 致寂然: 抄襲=複製+...
-
求學時期要遵守的規例特別多,學校永遠強調賞罰分明,長大成人之後,自會發現某些罰則其實很荒謬,除了向小朋友顯示威權,令其不安,似乎沒有其他意義。 說的是所謂記缺點制度,據說學生如犯了欠交功課或在課室進食之類的小錯,即會被老師記缺點;如果過失較大,例如對師長態度惡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