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1日 星期日

你不一定要閱讀

閱讀,無以名狀。有點像老子說的:“道可道,非常道。”如果閱讀的意義真的可以輕易被描述,這樣的意義可能是很值得懷疑的。

寫這個題目,不是因為我明白,只是基於我不懂。我不是學者,不是專家,不是專業讀書人,我時時被追問也自問的問題是:作為一名著通讀者,你為什麼要閱讀?

電視、收音機早已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知識和資訊,多到血肉之軀承受不了的地步。

現在教育普及,每個人在生命中的最初十幾年都被逼接收各種各樣據說是最基本的知識,我們知道那是知識的下限,但有不少朋友是把學校學到的基礎當成智慧的上限。我們中學或大學畢業,會說自己“讀完書”,要找工作了,有些狂妄的人更會說自己已“讀飽書”,卻仍然找不到工作。然而,真的有人可以把所有書都讀完、讀飽嗎?讀完、讀飽了某個限度的書,真的可以反映一個人的素質和價值嗎?讀書的能力真的等同工作和賺錢的能力嗎?

回到那個為什麼要讀書的問題,被追問得多了,困惑的時間夠長了,我漸漸想到讀書其實不是理所當然的,雖然社會上普遍認同讀書代表上進、有文化、可以增長見識、有助個人增值、提升大家的素質等等正面的意義,但這些真的是讀書的目的嗎?一個夠文明、有理智的社會,真的會把閱讀最功利、最淺薄的一面當作其終極意義,終日掛在口邊說要推動閱讀、發展創意,並以此教育下一代嗎?當我們以為書本是一種達成目標的工具,閱讀是找工作、升職、被人看得起的手段時,閱讀可能已經被深深誤解了,那些以為書中自有黃金屋的人,也許終有一天會發現書中的那間屋是危樓,是負資產。

是的,閱讀不一定會發達,學習有很多別的途徑,消磨時間更有很多好玩的方式,當然書商、文化人,甚至政府都不會這樣說,可是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都應該了解:其實我們不一定需要閱讀。

社會上習慣把讀書人和不讀書的人區分成兩種類別,前者可敬,後者即使不被視為可悲,至少也有點可憐。與其把這樣的意識形態理解為文化的表現,我卻傾向相信那是霸權的擴展。
(《閱讀,無以名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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