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7日 星期六

文化,走出去!

文化不應是曲高和寡的;文化應該如穿衣吃飯般自然與必然;文化應該與市民大衆的生活息息相關;文化應該就是市民生活行為與思想的體現。要做到這樣,就要全民參與到文化的建設上,就要發揮全體市民的意志與力量。

要做到這樣,就得首先摒棄長官意志,發揮民間文化藝術工作者最原始生動的力量,讓他們在市民大衆的生活中生根成長、百花齊放。世界上所有文化藝術生活發達的城市,都是由民間文化社團作主導,政府在旁提供協助支持的。
(杜余<發展澳門文化要有“公德心”>,12月6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杜余談文化發展,<發展澳門文化要有“公德心”>一文很精彩,是我們“餓”了很久的好文章,也說出了問題所在。但書生畢竟有意氣,一刀切中要害卻沒有弄清澳門街文化活動的真正“慘況”:官府搞的文化活動有市場,至少有一班為政治也為藝術的社會活動家在撐場,民間搞的文化活動很淒涼,除了經費不足,還得面對曲高和寡,場面冷清的下場。

然而,文化活動千百個,官方資源卻有限,人人要官府支持,長官意志不但不可能摒棄更會變本加厲,當一個地方的文化政績越做越強,民間文化人其實應該反省:到底我們出了什麼問題?有什麼方法可以更能表現此間的文化真像?

問題是本地有不少文化人都忙於打政府的主意,時時刻刻在計算著如何用政府的資源支持自己的計劃。既然最大的“支持”來自政府,誰還有心思去考慮提升自己的技藝?誰還有精力去開拓本地的文化市場?

民間文化社團主導文化當然理想,政府在旁提供協助支持更是美妙。但在澳門搞文化的人更應該走出去,用自身的技藝發光發熱,證明自己的價值,那就不愁沒有人支持,也不需要考慮誰作主導了!文化本身是一股力量,只要不循本末倒置的方向走,必能走出金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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